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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服务能力

时间:2015-09-0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冯 凯

  本报讯 (记者冯 凯)8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广泛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比较突出、临床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逐步增加中医中药适宜技术。

  《方案》明确,2015年起,黑龙江省所有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全面应用药物治疗、针灸、推拿、刮痧、拔罐、药浴、熏洗等中医中药适宜技术;未建立中医类医院的县(市),综合医院要健全完善中医类医药相应科室,保证能够较好地提供中医药服务;社会资本可以举办除政府办公立医院以外的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中医类医院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和中药、护理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给予中医中药一定的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倾斜,在规范中医非芗诊疗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等。

  《方案》要求,自10月31日起,全省63个县(市)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和其他公益类公立医疗机构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

(责任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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