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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间中医搭建“献宝”绿色通道

时间:2016-05-3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江淑安

  毛泽东曾说:“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

  由于工作原因,我接触到一些民间中医们的诉求和反映,他们认为国家虽然对中医药很重视,但现实中却遭遇冷门,许多民间中医是“献宝”无门。

  有一位吉林省的民间老中医反映,他受国家中医药政策的感召,想在有生之年将家传几代行之有效获过专利的秘方献给国家研究提高推广,以期造福于更多的民众。他找到当地科技部门,科技部门说不归他们管,要他找卫生或中医药管理部门,由于当地没有中医药管理部门,只有找到卫生计生部门,可卫生计生部门的官员听他介绍后却嗤之以鼻。他只好扫兴而归。

  后经多方打听找到一家国办的中医药科学研究院,有关人员听他介绍后,说可以帮他鉴定研究,但要他拿出十几万元的专家鉴定和研究费用。他只好叹气而归。

  这位老中医对我说,我不图名不图利,无偿“献宝”给国家却怎么这么难?

  针对上述情况,呼吁各级卫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引起重视,建立民间中医们的“献宝”绿色通道。

  为此,建议:

  一是从县市级以上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无条件接受基层中医和民间中医们“献宝”的受理机制,明确职责、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二是接受“献宝”时不能收费和附加任何条件,及时送省及以上中医药研究院进行评审鉴定。

  三是对确有研究推广价值者,应纳入国家或省市中医药科研计划,并保证原创者或“献宝”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研究开发成功、具有推广价值者应给予“献宝”人必要的报酬和名誉等待遇。

  五是设立国家民间中医药研发专项经费,由有关单位或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负责作专款专用,以保证民间中医药的及时研究开发。(作者单位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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