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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通告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自查情况

时间:2016-06-2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杨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发布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公告》要求立即开展整治行动。目前药品批发企业自查阶段已经结束。

  全国共有12480家药品批发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开展自查,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到期未提交报告的有山西关帝中药有限公司运城医药分公司、北京同仁堂(成都)健康酒有限公司、青海中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企业共370家。通过自查,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河北安国市中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等企业共75家。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把未提交整改报告的370家批发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对拒不提交报告,且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75家企业,由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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