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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时间:2016-12-0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蒋仕丽

  本报讯 (通讯员蒋仕丽)12月6日,云南省“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会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楚雄州南华县召开。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赵瑞君出席会议并指出,要注重各方联动,发挥好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分工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强大合力。要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完善政府对基层中医药的投入补偿政策,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投入、相互配合的投入机制;制定吸引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鼓励政策,制定鼓励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在基层调剂使用的政策措施。要推进任务落实,将提升工程纳入深化医改“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将重点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注重氛围营造,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李玛琳提出,要将中医药政策融入卫生计生所有政策。一要对照目标找差距,二要针对难点求突破,三要提炼经验重推广。要深入基层挖掘和总结可操作、可复制的新经验、新做法,发现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推广。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解决“有地方看中医”的问题。原则上每个县区都要设立1所政府办中医类医院并达到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要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要能够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保健服务。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彻底解决“有人看中医”的问题。到2020年,每千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要达到0.4人以上,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要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改善“中医看得好病”的问题。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有1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设好中医妇科和儿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提供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责任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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