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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专家研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要求

发挥学术团体作用贯彻中医药法

时间:2017-01-1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周蔓仪

  本报讯 (记者周蔓仪)1月14日,中华中医药学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

  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要求,充分发挥学术团体作用,推动中医药法顺利实施。各学术团体,特别是中华中医药学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把握中医药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好平台优势,积极推动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为营造依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王国强回顾了中医药法的立法历程,并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二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作用,推动中医药法顺利实施。要发挥学会优势和作用,加强中医药法的学习和把握,加强中医药法的宣传和解读,为中医药法配套政策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背景。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慎明,国医大师王琦、孙光荣,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黄璐琦院士,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吴以岭、屠志涛、王阶、闫希军,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主席、中国针灸学会会长刘保延等分别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振兴中医药事业,造福人民群众,进行了主题发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李昱,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王国辰等出席。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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