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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实施意见推进中医药发展

放宽服务准入 建成中医药强省

时间:2017-02-06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黄璐

  本报讯 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馆、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每个市州都有三甲中医院

  《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整体实力居中部领先和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意见》提出,到2020年各市州均建有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95%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针对社会关注的中医药服务准入问题,《意见》提出放宽准入,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依法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康复、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保证社会举办和政府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与此同时,加强中医药监管,对于打着中医幌子非法行医的不法行径,将予以严厉打击。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湖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全省国医堂信息云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推动中医电子病历和中医健康档案的数据交换与协同共享。《意见》还对“中医药”与“健康旅游服务”相结合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谋划。比如,将培养李时珍医药文化、武当山健康养生、咸宁温泉养生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此外,积极推动该省中医药文化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中药材种植基地、中华老字号企业等中医药资源融入旅游产业区发展范畴,鼓励酒店、景区等旅游企业为游客研发、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等。 (黄璐)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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