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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科研投入 落实中医药法

时间:2017-02-2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吕自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其中,有多处条文对中医药科研的发展提出了相应规定和要求。中医药科研近年来发展较快,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在防治疾病和卫生保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在落实中医药法的过程中,加大对中医药科研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使其发挥重要的经济效益。

  第一,加大中药科研力度。中医药法第二十九条提到,国家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也有规定,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目前,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中医药的价值,很多国外大型药企正在加大中药新药研发力度,抢先发掘中药新药资源,抢先注册中医药国际专利,抢占市场先机,对我国中医药发展形成倒逼效应。

  因此,应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中医药传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整合资源,推陈出新,进一步激发中医药科技资源原创优势潜力和活力,进而转化为知识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

  第二,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综合性研究。中医药法第四十一条提到,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基础理论和辨证论治方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以及其他对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项目的科学研究。

  建议根据本地区住院病人疾病谱,遴选出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科学研究,区县相关部门在政策、经费、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区县中医院、区县中医药学会为依托,组织专家成立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科学研究专家组,分步骤进行科学调查研究,探析疾病形成原因和发病机制。

  第三,注重中医药古籍文献、民间中医药技术研究。中医药法第三十九条提到,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对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

  中医药古籍文献是中医药学传承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当代医家学习和研究中医药学的宝库。应该系统梳理中医药古籍文献、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源脉,注重临床疗效评价,同时收集大量病历资料及临床观察资料,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医药,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源泉。

  第四,重视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中医药创新性发展,离不开一流的人才队伍,只有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才能实现科技创新,才能促进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建议加大中医药科研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人才愿意来、留得住、能出彩,并通过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现基层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完成科研成果转化。建议根据专家组调研结果,梳理常见证型,结合时节、地域因素,辨证施治,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指南,并在本地区推广应用。诊疗指南中,具有原创性的方剂、中医药技术可申请专利,由有关部门搭建平台、吸引投资、协助完成科研成果转化,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姜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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