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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改名 新、老药需区别对待

时间:2017-03-0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魏忠意

  近日,《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人士对于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新、老中成药“一刀切”的改名方案纷纷提出质疑和异议。笔者认为中成药需遵循自身的文化属性,新、老药命名更需区别对待,盲目改名的方案不可取。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老药改名不利于文化传承

  中国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中医药文化,也就是指有关中医的思维方式、传统习俗、行为规范、生活方式、文学艺术,甚至一些影响深远的事件等。

  传承百年的中成药老字号,承载着中华文化的元素,早已深入人心,中成药改名不利于中医药历史文化的传承,容易造成人们思维意识的混乱。

  改名不分新、老药影响重大

  对于新、老中成药要区别对待,公众具有基本的判断力,不会轻易被药名误导,尤其是某些疗效确切、深受群众欢迎的老药。

  例如,速效救心丸是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急救药,在临床应用已有20多年了,具有预防、治疗和急救三重功效。既然该药有急救功能,为何不能称之为“速效”。马应龙痔疮膏是400多年来马应龙在眼药、痔疮膏领域的神奇创造,都来源于“八宝古方”这一传奇的方药,它不仅指马应龙眼药所采用的八味名贵药材,还指这种特殊且保密的炮制工艺。马应龙麝香痔疮膏成为美国新宠的原因,就在于简单有效,能够治疗美国人所认为最难治疗的疑难杂症。在2011年已成为国家“非遗”传统医药项目的“马应龙”,起源是传承400多年的“马应龙眼药制作技艺”,如果把“马应龙”三个字改掉,国家“非遗”传统医药项目如何办?鼓励人们崇尚荣誉,铭记古人的丰功伟绩,为中药的创造者或创新者冠名有何不好?再者,药名一旦改了还要涉及中成药的冠名权和商标权,更不是一改了之的事。

  中成药改名牵一发而动全身,千万不可随意为之。按照意见稿要求,不仅是新药取名字得讲究,原有中成药名称也要改动,这意味着包装材料、说明书、标签等都要变更,对于老字号品牌几代人甚至是几百年的努力奋斗的成果,将要付之东流,不言而喻损失是非常大的,还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二次市场培育。药典、中医书、方剂书以及浩如烟海的中医古籍都要重新修订,这个损失和责任谁能负担得起?

  老药改名不利于中成药海外传播

  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后,中医药被频繁纳入中外首脑会谈议题,成为国家层面合作的重要领域,也成为中国外交和对外谈判的重要筹码,中医药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中医药在国际社会的合作需求日益提升。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世界了解中国,中医药走向世界也有利于世界人民健康。中医药在海外的发展历史由来已久,现在已遍及世界各地,政府间签署了86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中国与外国签署的中外自贸协定中有14个包含中医药内容。

  经过几代中医人的不懈努力,中医药在海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如果我们改了中成药的名,还将引起外国人对中成药产生疑问,中华子孙自己都不信任要改名,叫海外人士如何相信?

(责任编辑:姜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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