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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药要履行“三规”

时间:2017-04-2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冯凯

  “中医有可能毁在中药上”,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对中药质量的一种忧虑,是对中医命运的关切。本人认为,保护和发展中药,要履行好“三规”。

  一是规则。《中医药法》《中药保护条例》,是保护中药的利器,一定要高悬。依法保护与惩戒并举,让为中药的纯粹奋力作为的人受到表彰,也让在中药质量上下“黑手”的人因被绳之以法而胆战心惊。当前,重食品而轻中药的观念尚有再现。打牢保护中药就是保护生命、就是遵法守法的意识十分迫切。

  二是规范。中草药从野生的保护性开发、野生变家种及道地药材的异地种植,到炮制、运输、保存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按科学程序处理,彻头彻尾地按工艺流程进行。用一套完整的规范,是可以堵塞中药生产到销售的随意行为的。认真而毫不含糊地执行规范,便使造假掺假及低劣品没有藏身机会。中草药也要有“身份证”,追溯来龙去脉。

  三是规模。有规模才有质量,有规模才有效益。野生的中草药因其质佳而备受青睐,但野生的毕竟有限,反倒是家植的占据大半河山。在野生中草药保护性开发使之可持续利用之外,应扩大家植规模,采用集约式生产经营,可缓解中药供应紧张之势。许多种粮大户经验、不少合作集体的做法可以收为鉴介。有条件的三甲中医院或独立建基地,或与企业牵手,都可使规模得以扩展,甚或双赢。苦于药材不足又“守株待兔”,与开拓进取是相悖的。

  (责任编辑:高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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