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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争鸣 | 中医理论八议之六

辨“证”论治的哲学解读

——回答对中医学的错误批评

时间:2017-05-1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刘长林

  百余年来对中医学的捆绑,理论上主要根源于唯物论哲学,而唯物论属于还原论。现代科学和中医学的理论与实践已证明,物质并非宇宙的本原和唯一实在,关系存在要比物质实体更为本始,更为丰富。“证”为病“象”,所标示的是人之生命系统的自然整体关系,其内涵和所藏信息远大于生命系统的物质构成,并对其有统摄作用。辨证论治不细究因果关系,却把握并合理处置了全部相关因果关系。中医之“证”和“象”,不能还原为西医之“体”,二者属于在认识上永远不能沟通的两个层面。中医之“证”,是独立的能够自成体系的科学领域。

问题的提出

  自19世纪西医传入中国,中西医之争一直延续至今。对中医的批评比较有学术意义的,归纳起来大概有两个方面:

  (1)中医辨证论治不能说明发病和治愈的物质依据;

  (2)中医理论没有建立起明晰的因果关系。

  因此,中医学不符合科学规范。应当承认,这两项指责切中“要害”。中医学从根本上说来,的确与西方科学体系的要求“格格不入”。

  可是,几千年来中医不可取代的良好疗效迫使我们不得不提出疑问,所谓西方科学标准是不是人类认识世界获得真理的唯一通道?

  中国大陆现在最通行最熟悉的认识论就是唯物论的反映论。这种哲学源于西方,与西方近代自然科学比较一致。历经百余年,各类对中医持有异议的学人,包括20世纪众多知名国学大师,20世纪将中医打入“伪科学”的“反伪”斗士,以及积极支持中医,但主张以现代科学发掘、整理、提高(实际是改造)中医,使中医“科学化”的各级官员、学科带头人,所有他们对中医的批评或希冀,不管自觉或不自觉,其理论的根基其实都出自唯物论的宇宙观和认识论。

唯物论和还原论的局限与缺失

  那么唯物论是不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不可超越的哲学?是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老实说,即使根据唯物论的现代认识论原理,回答亦应当是否定的。

  因为世界是无限的,认识没有止境,而唯物论不过是西方文明曾经流行过的宇宙观之一。现代科学,量子物理学、生命科学、广义心理学、信息科学、系统和复杂性科学等所揭示的许多事实与结论,不断在向唯物论提出挑战,证明唯物论作为西方科学还原论的理论基础,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

  •唯物论有合理性也有局限性

  它与牛顿力学有较好的适应,与现代的物理学、生命科学、思维科学、心理学、信息学、控制论以及其他整体性、复杂性科学则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

  面对20世纪人类科学的最伟大发现,如量子力学、基因遗传学、控制论等,苏联的众多官方哲学家和科学家,曾以其违背唯物论而一一加以反对、批判和讨伐,但后来又不得不一一点头承认和接纳。这一反复也深深波及中国大陆,须要我们做深刻反省。如此巨大的历史教训,不能仅仅停留在科学技术层面,必须深入到哲学层面。

  •万物本原不能归结为“物质”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物质与能量可以相互转化,物质可看作“封闭的能量”,能量可以生出物质。在物质和能量之外,信息不仅有独立存在的意义,而且对万物的生成与演化,尤其是反馈系统,具有不可缺少的特殊作用。一般认为,物质、能量、信息是世界构成的并列的三大要素。而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这三大要素的背后,更深层的存在是关系。以上大体是以空间为本位看世界。

  如果以时间为本位看世界,那么世界的本原是“元气”。“元气”与物质有本质区别,它“细无内,大无外”,其呈现是“象”,显示的是万物的自然整体层面。元气分化出关系而发挥作用,它传递信息,妙化万物,与有形之物相互转化。

  •“客观存在”不仅是“物质”

  把“物质”定义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不确切。唯物论属于还原论,它把一切事物还原到物质这个组分“原点”上。“客观实在”可以包括现象、过程、关系、整体和所有历史上发生过以及现在正在发生的事件,等等,但这些不应属于“物质”概念。物质一定与实体相联系,其形态结构不固定,但一定表现为某种形态的实体,否则就丧失了物质概念的本来意义。

  因此,“物质”本身是具有还原性的概念。唯物论要求寻找一切事物的“物质根据”,以此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认为这个事物的“本始组分”能够说明一切,故唯物论的认识论属于还原论。还原论有积极意义,也有不可克服的局限。

  •唯物论不承认知识的主观性

  这一点明显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相冲突,也与对心理、情感、美和许多复杂性、整体性事物的认识不符。事实上,人的一切认识都无例外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主体因素,因为人不能离开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来认识世界。

  相对论和量子力学表明:长度、形状、位置、动量、时间间隔等所谓第一性的质,其实和第二性的质一样,也不为物质所“固有”,同样依赖于主体所具有的“认识条件”。参照系或测量仪器不同,则客体会显示不同的性质。第一性的质原来也具有相对相关性,受关系制约。就是说,主体和客体建立什么样的耦合关系,就会得出什么样的相应的认识结果。而作为关系质,它们又都是真实的、可靠的。

  •唯物论不理解随机和偶然

  唯物论属于还原论,认为还原到最后的物质组分及其关系,就能说明一切,因此在根本上不理解、不承认有随机和偶然,将偶然性限制为必然性的交叉,为必然性开路。这与微观世界、宇宙大爆炸理论、精神现象和众多复杂性过程不符。

  事实要求我们,必须承认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偶然性具有独立的意义与作用。

  •“物质”决定“精神”不准确

  物论对精神和心灵现象的解释具有极大的片面性。唯物论将一切精神现象归结为某种物质的属性,强调物质产生并决定精神,这一结论片面、不准确。

  在思维和高级心理过程中,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不是由大脑神经细胞的物质决定,而是由“思维主体”——“我”决定。对于思维内容和思维过程,思维主体之“我”有主动权和自由权。大脑细胞的物质却会服从思维主体之“我”的带动,依随思维内容和思维过程做相应运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唯物论引导人们物质利益至上

  在价值观上,唯物论贬低或不承认真善美和自由的精神追求对人类的至上意义,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对物质财富和权力的追求与斗争,将人类征服和践踏自然以满足物质欲望视为天经地义。

  唯物论根本否认宗教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积极意义,鼓励和促使人们丧失一切敬畏之心。这些观点与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其极端的表现就是阶级斗争论的历史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已走入反人类、反社会的深渊。

  •唯物论不懂天人合一、主客相融

  唯物论只承认主观与客观二元对立的文化路线和认识途径,不承认、不懂得天人合一、主客相融也是一条有无限前景的人类必要的文化路线和认识途径。中华传统文化,包括科学(如中医学)、哲学,主要是建立在后者基础之上。因此,将唯物论绝对化,乃是正确理解、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科学与文化的最大理论障碍。

  在中医学问题上,尤其要划清整体论与还原论、元气论与物质论的界限,对它们的区别与关系要有清醒和全面的认识。

  还原论的实质是用低级的运动和存在形式去解释高级的运动和存在形式,用简单的组分的运动和存在形式说明复杂的整体的运动和存在形式,认为将高级的复杂的存在物还原为低级的简单的存在物,找到事物最基本的组合单元,就是找到了事物的本质。

  还原论对于揭示事物的运动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有积极作用,但在还原过程中却将事物所在等级的特殊本质和复杂性、整体性舍弃了,破坏了。

  然而实际存在的情况是,由于一切高级的运动形态皆建立在低级运动形态基础之上,而越是高级的运动形态,最终使其形成的复杂关系越是不稳定;越是低级的运动形态,则越是与相对稳定的有形的物质存在,如分子、原子具有直接的密切的联系,因此,坚持以物质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认一切运动都不过是物质的属性和存在方式,就必定走分解、还原的道路,把高级的运动形态归结为低级的运动形态,把找到事物变化的物质实体根据,作为科学认识的最终目标。

  可见,唯物论将无限变化、无限丰富的宇宙的实质归结为运动着的物质和物质的运动,正是一种还原论、简化论的宇宙观。这与多元、复杂的宇宙本来面目,并不相符。以这种观点来认识作为高级运动形式的生命,来要求和衡量生命科学和医学,显然是狭隘的,有害的。

  唯物论和唯心论尽管结论相反,但有共同的初始前提,就是同以主客对立的方式对待认识对象;而中医学的哲学和中医学的认识方法,却是从主客相融、天人合一出发。所以中医学的理论基础道、气、阴阳等,既不是唯心论,也不是唯物论,而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认识成果。

  道、气、阴阳所要揭示的,不是天地万物作为已然存在的实体性、空间性本原,而是它们之所以产生并能神妙运化的根源。因此,对道、气、阴阳的追踪是为说明天地万物在时间流变中的演化过程与机理,而不是像唯物论或唯心论那样,找寻它们最终的、最本始的实体构成。

  中医经络藏象之象,指人之生命在正常情况下自然地显露于外的状态,而医家对其进行以表知里、以我知彼、自外揣内式的研讨,于是形成经络藏象理论。“证”则是生病时人之生命所呈之象,是自然状态下生命异常的整体机能反应。

  可见,藏象之象和辨证之证,都属于人身生命的自然整体、即原本最高整体层面。而象(证)与物质则分属于生命的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都是人身生命的组成部分,都对生命的性质和变化产生决定作用。

  因此,那种否定对象(证)的认识也属科学的做法,不仅是一种狭隘的偏见,而且没有看到,象(证)所标示的人之生命的自然整体层面高于并统摄生命的物质构成层面。

现象大于并高于内在本质

  中医所说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种基本证候及其包容的各种具体证候,即六经辨证、藏府经络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所涉及的各种“证”,是对患者整体病象的概括。虽系概括,但始终是在现象层面,是对“象”的合于规律的归纳、组合与描述。

  正是因此,以西方近代科学为认识标准的人们批评中医:“只有经验而没有理论”“只停留在现象表面而没有深入疾病本质”“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西方哲学认为“本质”决定“现象”

  依照西方近代科学通常的观念,亦即当今中国大陆通行的哲学,一切事物都由现象和本质两大层面所构成。现象和本质表述事物的表里关系,标示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深度和水平。

  “本质”被认为是事物自身组成要素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所构成,主要指支撑事物的物质实体及其关系,认为正是此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决定事物的根本性质。而现象是事物之相对易变的和外在的联系,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这种哲学观点认为,本质是事物的根本,具有全局性、深刻性、稳定性,现象则不过是本质的外在表现,是局部的、个别的、不稳定的。二者系主从关系。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的根据,总要表现为一定的现象;现象产生于本质,从不同方面体现本质,归根结底从属于本质。

  总之,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现象,任何本质都是现象的本质。因此,他们宣布,透过现象把握其本质,是科学的基本任务。

  •西方哲学的观点有片面之处

  我们要想理解并肯定中医,就必须突破这种哲学,看清这种关于现象和本质的论述所带有的狭隘、孤立、片面的缺点。

  首先,视现象纯属内在本质的外部表现,完全由本质决定,限定现象只是内在本质的现象,这就忽视了事物与其生存大环境,以至天地宇宙的联系,排除了天地宇宙之大环境对事物存在的“他组织”的巨大影响,完全是在孤立地讨论事物的所谓内在与外在。

  就是说,只知道内在稳定联系对事物的性质有决定作用,不知道外在天地宇宙对事物的根本性质也有决定作用。

  现象是事物系统显露出来的运动状态,是事物系统与外部环境分开之界面所发生的反应。既然事物不能脱离环境孤立存在,环境因素就一定时时刻刻都在冲击着它、影响着它。那么,事物的现象,系统界面的反应就不可能完全由事物内在本质决定,而同时也由环境因素决定。它们其实是事物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不能简单地说现象从属于(内在)“本质”,更不能说,任何现象都是(内在)“本质”的现象。

  其次,那种通行看法只看到本质对现象的决定作用,没有看到事物现象、界面反应对事物内在本质的决定作用。这种决定作用中也包含着天地宇宙对事物的决定和影响。

  既然本质存于内,现象呈于外,那么作为联系,二者是相通的。既然相通,就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众所周知,辨证论治除了服药外,还十分重视在人之生命系统的界面施以相应治疗措施,以调整整体生命系统,如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捏脊、足疗,以及多种药物外治法等。此外,适当改变生活环境,如调适室内光线、色调、温度等,也是中医的有效治疗措施。生命系统界面是“证”之所在,是现象层面的依托,中医外治正是利用了生命系统表里内外的相互联系。

  第三,事实上,现象不仅是内部本质的外部表现,准确地说,现象是事物系统全部的内在组分和联系(稳定的与不稳定的)与全部外在联系(不稳定的与稳定的)自然的整体性表现、整体性反应,即事物系统全部内外关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涌现”。

  而本质,即所谓内在稳定联系(主要指物质实体及其关系)却带有局部性,属于事物系统的一个部分。因此,必须充分肯定现象所代表的事物系统的自然整体层面,具有独立性和特殊性,其所含信息远远大于并高于其内在本质。

  •中医研究象和证,注重神形合一

  中医所着重研究的象和证,由三方面的关系所规定:

  (1)人之生命系统内部的所有关系;

  (2)人之生命系统与天地自然及社会生活环境的关系;

  (3)患者与医师的互动关系。

  因此,在象和证中包藏着这三方面及其相整合的信息。正是这三方面关系的整合,使象和证表征了人之生命系统的自然整体层面,也就是说,藏象之“象”和辨证之“证”,实质是生命系统自组织和环境对生命系统的他组织相互叠加的“涌现”,是生命系统内外复杂关系相互作用的跃升和结果。它们对于人之生命系统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同时对生命过程发挥着特殊作用。

  事实上,正是人体的这种自组织行为和整体涌现,才使人的形体活了起来,才有了生命。中医藏象经络和辨证论治所认识和把握的,恰恰是人的生命本身和生命过程的规律。实现并推进生命过程和生命规律的,则是“气”和“气化”。而批评者所谓必须寻找的“物质依据”—蛋白质、化学元素、分子、原子,等等,虽然对生命有重要意义,但它们本身不是活的,是没有生命的。

  这里还应当讨论一下精神现象与生命、与形体的关系问题。

  中医学认为,心神为一身之主,为生命的核心。故人的精神状态是中医证候辨析的一项重要内容。

  唯物论强调,精神、意识作为运动的一种形式是物质的属性,为物质—大脑所派生,虽然对于物质存在可以发生“反作用”,但完全从属于物质。最终是物质决定精神,而不是精神决定物质。精神的本质是物质,一切精神意识层面的问题,须到物质层面找寻答案和最终解决的办法。

  然而,物质并非唯一的实在,也不是万物最后的本原,故断定精神完全从属于物质则缺乏根据,并抹杀了精神、意识的独立作用。这种观点在解决与精神有关的问题时,定会走还原论和庸俗化之路。

  从人的现实生命过程来看,没有人的形体,精神活动固然不能存在,但形体只是精神活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完全条件,还必须有正常进行的生命系统的“活的”整体关系。依照中医学理论,精神活动的直接承载者是“神气”。神气与形体相合,方有人的生命;二者相离,人则死亡。《内经》说:“血气已和,荣卫已通,五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百岁,五藏皆虚,神气皆去,形骸独居而终矣。”(《灵枢·天年》)经文中前一个“神气”,指精神意识;后一个“神气”,除精神意识外,还包括各种生理功能。从“神气舍心”“神气皆去”的表述可见,《内经》认为,精神和各种生理功能都通过“气”体现,相对于形体,是有独立意义的存在。

  应当肯定,视精神和各种生理功能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正确的。现代西方科学也认为,物质、能量、信息是构成世界的三种独立存在。而精神和各种生理功能正是能量和信息的高级形式。

  不仅如此,在人之生命系统中,精神意识作为独立的信息活动对于人的形体,包括大脑,即物质存在,还起一定的支配和统摄作用。单纯用物质实体的运动是不能说明思维的本质的。实际存在的“心”的独立性、主体性和丰富性远远超出了唯物论的界限。

  古代中医和现代西医都认识到,精神情志对人的形体健康有重大影响,而心理精神疾病相对于形体却有很大的独立性。精神意识层面的问题,有很多并不能到物质层面找到答案和解决办法。相反,人之形体的疾病却有很多要到精神意识层面寻求答案和解决办法。这就是中医所说的“神形合一,神主形从”。

  因此,精神情志状态是辨证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医总结了一整套相关规律。而精神情志只能借助望闻问切和心灵感应了解,难于通过形体物质检测知晓。关于心神对生命和形体的主导作用及对心神证候的把握,是中医理论与临床的重要组成,是中医整体关系治疗的体现,同时也是辨证论治比单纯针对形体治疗优越之处。

  由上可见,物质并不是人之生命的唯一基础,也不是生命的最终根据。生命系统的“象”和“证”所标示的自然整体关系(包括精神情志),要比构成系统的物质实体的内涵复杂得多,所包含的信息也要庞大得多,全面得多。自然整体关系与物质实体构成,系生命系统的两个相对独立的不同层面。

辨证论治规律的特点与优点

  现象联系,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具有易变性,不像其内在本质(如生命系统的器官组织、细胞、病原体、病灶等)那样稳定,但易变不等于没有规律。中国传统哲学主张把握“变中之常”。《周易》说:“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系辞上》)所谓“变中之常”,即“变化之道”,正是指现象层面本身的规律。依从这样的规律行事,就可以在事物之自然整体层面支配事物。辨证论治即如是。

  现象层面肩负着三个方面的关系,受来自内外八方无量相关因素的影响,具有本质层面所不可比的丰富性、错综复杂性和随机变动性。这就决定了现象层面的规律其表现形态与本质层面的规律有很大不同。

  •西方还原论忽略事物的复杂性

  所谓现象背后的本质联系,是通过实验手段、技术分离和抽象思维对事物系统加以控制,将现象层面芜杂交错的联系剪断,只在现实(如实验室中)或思维中留下认识主体所关注的少量事物要素之间的联系,对之加以研究,找出其因果关系。由于是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而且只就少量要素的关系进行确认,故而这样所发现的必然规律,其具体显示具有唯一性、简单性的特点,其因果关系十分清晰、明确,甚至单一,方便以数学形式表达。就是说,唯有所需条件具备,该规律才会发生作用,而且以唯一的情状呈现。这样的规律表现为确定而无变动的规定。

  所以,探寻现象背后的本质联系,把复杂化为简单,优点是能够明晰因果关系。这是西方的大智慧。但它把事物本身的复杂性、特殊性和个别性不可避免地丢掉了。

  就是说,所有找寻清晰因果关系的做法,必定要对事物进行切割、分离、控制,破坏事物的自然整体状态,离开现象层面。这不为中华传统认识论和中医学所取。而寻找清晰因果关系的做法与还原论相契合,并非认识世界的唯一途径,清晰的因果关系也不是规律的唯一形式。

  •中医学关注现象层面的规律

  现象层面的规律则不然。由于是在无限交错和随机动荡的关系中发挥作用,要将所有可能出现的关系要素和随机变化统摄囊括,这就使得这种规律不可能显示明晰的因果关系,不可能呈现出唯一的情状,不可能以固定不变的公式加以表述。但是,它们仍然具有必然性、普遍性和可重复性,即规律的本质特征。因此,掌握了它们可以有效地指导实践,获得成功。阴阳五行和所有中医辨证论治法则,就是这种类型的规律。

  现象层面的规律,一般只是为事物的变化规定了活动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划定的界限内,事物自由变化;究竟如何变化,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可是,无论怎样变化,都不会超出所规定的界限。就此界限的规定而言,是十分明确而毫不模糊的,就界限之内的变化而言,则可能有无限多样。现象层面的规律具有确定性和变动(灵活)性两个方面:是变动中的确定,是确定中的变动。

  现象层面规律所划定的范围,包括由大到小的不同层次,最终能够表达和统摄个体差异性,为现象背后规律所不能。

  例如,六经辨证中的太阳病。“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脉浮、头项强痛、恶寒三项脉证是划分太阳病的界限。凡全有此三项脉证者,即为太阳病。这是一条规律,但不是死的,只是规定了一个大范围,故又称太阳病之提纲,其中充满变数,就是患者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其他证候。对这些变数继续进行梳理,在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三项基本脉证之外,再附加其他一些具有相对常态性的脉证,则找出这个大范围内的变化规律,即太阳经证和太阳腑证两大类型。再往下,则太阳经证又分中风证和伤寒证,太阳腑证又分蓄水证和蓄血证。

  其中,太阳经证的证候同太阳病提纲,由于病人的体质不同,虽然同是感受风寒病邪,却表现为两种不同类型的病证,即太阳中风证和太阳伤寒证。

  中风的主要脉证有:头项强痛、发热、恶风、自汗、鼻鸣、干呕、脉浮缓等,又称表虚证。

  伤寒的主要脉证有:头项强痛、发热、恶寒、无汗而喘、呕逆、身疼、骨节疼痛、脉浮紧等,又称表实证。

  这些大范围内的从属证型虽辨得更精细,但仍是现象层面的规律,仍是规定了一个灵活多变的范围。

  •辨证论治的优势在于“以简御繁”

  不同的患者,由于素体和治疗过程不同,因而同是太阳病某证,还会有不同的兼证或变证。辨证论治法则的特殊形式,使其有能力把规定范围之内的个体差异包容进来,并加以合于规律的处置。这是把握现象背后本质那一类科学体系永远做不到的。

  这种将证候范围由大到小逐次收紧、证候表现由少到多直至完全的认识和定性过程,很像侦察罪犯,最后锁定目标。

  中医诊治的关注点—“证”,是人之生命系统异常的整体机能反应,属于生命过程本身。而决定生命系统整体机能反应的因素是极多的,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体内原因和体外原因、一般原因和个体原因,等等。生命系统自身的关系以及生命系统与生活环境所发生的关系极为复杂,具有非线性和无限性,所以辨清“证”之形成的所有因果链条是不可能的,对于中医学也是不需要的。因为中医治病不是直接针对实际的病因,而是针对证候。

  中医的病因学说“审证求因”,其实质并非寻找实际的病因,而是辨证的一种方法,是为了对证候进行更精细的分类,以求准确依证处方。

  西医诊治的关注点是病原体和病灶。它们是有形的实物,被视为明晰的病理因果和西医诊治的科学依据。因此,对于西医重要的是:

  (1)疾病确实是由某种病原体引发并形成病灶;

  (2)诊断技术能够将其发现;

  (3)治疗手段能够将其消除,同时又不会给患者生命带来巨大危险。

  当此三个条件齐备,西医的治疗效果显著且快速,但会使患者全身受到某种程度的震荡,产生明显副作用。因为有形的病原体和病灶虽为清晰的病因病果,其在整个生命系统中所引发的有害的相互影响和因果关系链,却是深远的复杂的,而西医学对此缺乏深入了解和有效对策。与此相关,面对无明显病原体和病灶的病症,西医则显得束手无策。

  中医所辨之“证”,作为人之生命系统遭到侵袭时的自然整体机能反应,其具体的因果关系虽然不清楚,但无论内外表里、有形无形、直接间接,所有相关因果联系却无一遗漏地全部涵盖其中,这是由生命机体自己做到的。因此,只要正确地把握了“证”,也就把握了一切相关的因果联系和人之生命系统的全部信息。辨证论治正是针对所有相关因果联系和生命信息加以整体性治疗,而不是专门针对哪一个病因病果进行处置,具有全面性、完整性的长处。

  辨证论治的直接目标是消除“证候”,而“证候”是生命自然整体异常的机能反应。这就决定了,其治疗的方向不可能是直接对抗病因病果,而必定是抓住病患整体关系的机要环节,加以调适,以顺生赞化的方式,协助生命系统的自我痊愈机能祛除病邪。这一过程,既包括消除病原体和病灶,又包括适当纠正机体所有异常关系,而且两者能够相互促进,协调进行。

  辨证论治还有很多别的优点,如比之依据形体检验进行诊治,可以相对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再有,就是有很强的应对新生不明疾病的能力。证不像病原体和病灶藏于机体内部,难于发现确认,而是显露于外,可以直观察得。同时,新生不明证候的组合传变虽然异常,但是组合证候的要素(八纲)及其与经络藏象、气血津液之间的基本关系却具有普遍性、相对已知性。医师根据不明证候中那些带有普遍性的关系,将相关药物进行灵活配伍,一方面可以对新生不明病患做出初步诊疗,一方面从证候宽泛的大范围到规定更多的小范围,从已知普遍到未知特殊,比较容易摸索出准确有效的治疗方案。值得玩味的是,辨证论治的这些优点,恰恰得益于不去清晰研察因果关系的做法。

  在这里我们发现,不须一一清察因果关系,却能把握全部因果关系,乃是中华哲学和中医学处置复杂性及无限性的大智慧。此名之曰“以简御繁”。用《易传》的话,就是:“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庄子在《养生主》开篇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有涯随无涯”走不通,绝不意谓就此而取消对世界的认知,而是要找到借助有限却能够把握无限的途径。道家认为,这个途径就是“法自然”,或曰顺生赞化,从而巧妙地利用自然的智慧。中医的辨证论治正是“顺生赞化”在临床诊疗中的具体运用。

  但是,如何才能做到“顺生赞化”“以简御繁”,如何才能精准辨证、把握病机、巧妙处方,无疑须要一套完善的理论和方法,这就是中医学术和中华哲学的精华。具体地说,就是阴阳五行、气化藏象、辨证求因、药性归经、正治反治,等等。在这套理论和方法中,有其特定的因果关系和概念逻辑系统。

  要强调的是,它们存在于人之生命的自然整体层面,即现象层面,属于象规律的范畴,具有意象的特殊性,与还原论的规律和因果范畴有着本质区别。它们之中,就蕴藏着“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的奥妙。

对“证”与“体”的认识不能沟通

  那么“证”与“体”,这两个层面能不能沟通?能不能弄清楚二者在生理病理过程中是如何连接的?毫无疑问,在实际的生命过程中,这两个层面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且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然而,我们在认识上却永远无法窥测。

  依据量子力学奠基人玻尔的“互补性原理”:物质世界中的客体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存在,都各自具有若干不同的“方面”。当人们研究某一对象时,一经顾及它的某些方面,就必定要放弃它的另外一些方面。因为人的认识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注意中心,而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存在互斥性。可是,这些不同方面对于该事物都是必要的,不可丢失的,表明它们还有互补性。在两个既互斥又互补的方面中,想追究哪个方面更为“根本”,按照玻尔的观点是毫无意义的事情。玻尔认为“互补性原理”是认识论上的原理,是一条无限广阔的哲学原理,以更加宽广的思维构架代替了因果性概念。

  人之生命系统的“象”(“证”)与物质实体构成,正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前者主要呈现生命系统的时间变化,后者主要显示生命系统的空间结构。对于生命系统,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缺少的,分不出哪一个更“根本”。正如时间和空间的关系那样,它们是共存关系,而不能用因果性概念说明。尽管二者密不可分,融为一体,但不能用逻辑方法,由一方推导出另一方,也不能通过某种实验,由一方观测到另一方。因为认识其中的任何一方,都以妨害和阻碍认识另一方为前提,二者既互补又互斥。所以,认识按照其中任何一方的要求朝前走,都永远不可能进入到另一方。就是说,“象”(“证”)和人体物质构成,这两个层面在生命过程中如何连接,是一个不可知的区域。

  当然,我们完全应当,也能够去寻找中医之“证”与西医之“体”相对不稳定不全面的对应关系。这方面的研究对临床和科研有参考和启迪价值,但不等于将二者沟通。

结 论

  中医之“证”和“象”是独立的能够自成体系的认识领域,有无限发展远景。在前进过程中,一切现代科学和西医学的成果都可以考虑为我所用,但一定不可放弃以“象”(“证”)为本位,一定要保持认识对象的自然整体状态。这是中医之所以为中医的根本界线。

  超越通行的片面性哲学,挣脱其束缚,才能解放中医药。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中医理论八议之七:中医哲学是具元创性的科学哲学,将于5月17日刊发,敬请关注。)

作者:刘长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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