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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的《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提出,将在3年内培养20名中药传承高端人才,修订道地名贵药材炮制规范,重抓中药采购环节质量监控

吉林启动中药质量提升工程

时间:2017-06-0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许守年

  本报讯 (记者许守年)中药质量的好与坏,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保证。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提出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建立管理正规化、饮片规范化、人才结构合理化的中药药事管理制度。

  《方案》明确,在采购环节质量监控方面,实施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建立中药药事质控中心、制定印发《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评估细则》。依托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建立省级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平台,逐步推行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遴选专家并组织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进行督导和抽查,加大中医药舆论宣传,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医疗安全。

  《方案》提出,要加强中药人才培养。推进“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项目”培训工作,培养全省中药传承高端人才。在从事中药资源保护利用、中药炮制、鉴定、传统制药工艺、制剂及中药药事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高级中药人员中,遴选出2批共20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项目”学员,继续支持各学员到各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项目单位参加学习。同时,通过面向全国的中医药特色人才培训、举办中药药事管理和中药知识技能培训班等,提高项目学员的理论功底,丰富学员实践经验,提高学员实践技能水平。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结合全省中药资源品类,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课题立项等方式启动全省为期三年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修订工作,将选取部分符合地方药材品种习用依据和炮制规范习用依据的品种进行修订,针对原有炮制规范中收录中药材品种的炮制加工工艺开展研究,对吉林省道地药材特别是名贵药材炮制加工技术的具体内容进行整理补充,完善名贵药材的地方标准。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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