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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利益驱使,未到最佳采收期就有客户和商贩进行抢青采摘和收购,不仅造成资源破坏,而且严重影响到连翘产量和品质,从而降低药用价值。

连翘:丰产成定局,注意莫抢青

时间:2017-07-0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刘国信

【丰产局势已能确定】

  连翘具有清热解毒、消肿解散、降血压、降血脂之功,其花、叶、果均可入药,是一种应用广泛的中药材,为国内最常用的40种大宗药材之一。连翘野生资源在山西、河北、河南太行山区分布广泛,近年来各地又有大量人工种植。据了解,今春以来,由于国内多个连翘产区,雨量充沛,气候适宜,非常有利于连翘生长,应该是2006年至今10多年来挂果最好的年份,目前丰产局势已能确定。

  由于连翘种植投资小,见效快,一次投资,长久受益,在家种连翘方面,从各地反馈情况看,近年来连翘种植基地项目也在不断扩展,种植面积大幅增加。如山西省安泽县目前野生连翘面积达150余万亩,每年连翘产量400万公斤,采收量280万公斤,占全国总产量的四分之一,素有“全国连翘生产第一县”之称;目前全县还有1000余农户发展连翘规范化种植,栽植面积达到9500亩,其中部分项目已经形成产能。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家种连翘通常需要4年以后才会有集中产量体现,目前国内大规模药用种植主要出现在2015-2017年,故家种连翘目前只在个别区域初步形成产能,大批量家种连翘产能集中出现预计要到2018年之后。因此,届时尤需注意丰产不增收的现象出现。

【盲目采青不可取】

  在连翘采收中,一般白露前后采收的果实为青翘,烘干晾晒后方可入药;立冬后采摘的完全干透的叫连翘或老翘。青翘产量远远高于老翘,而且白露后采收的青翘品质最佳,连翘其实是两者的统称。曾经,每逢采摘青翘时节,农民往往提前下手抢收青翘,“抢青”得到的青翘虽然也能入药,但质量、药用价值相对较低,既不符合道地药材理念标准,又不利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反而极易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后市价格。

  据专业人士介绍,连翘盲目采青具体会带来如下后果:

  第一,降低连翘的产量和品质。药材有效成分的形成与积累除了受遗传因子的调控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受采收、加工、干燥方法、贮藏和炮制的影响,采收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据测定,5~7月,每百克连翘果实(壳)干物质积累由2.213克增至7.896克,增加了2.6倍;种子干物质积累由0.645克增至3.108克,增长了3.8倍。7月后,壳和种子的干物质积累减缓。因此,5~7月是连翘干物质积累的重要时期,青翘的适宜采收期为8~9月,老翘为10月中旬左右。过早采摘的连翘品质低劣,有效成分含量较低,药效差。

  第二,破坏连翘生长环境,不利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近年来,每年清明过后,连翘就有嫩芽出来,不少公司就开始组织老百姓上山摘叶,持续摘叶一个多月时间,严重破坏连翘生长环境;未到采青时节,村民男女老少争相上山抢摘连翘,折断枝条,撸落叶子,踩实土壤,使得山坡一片狼藉。。

  第三,急功近利,降低药农经济收入。过早采摘的连翘水分含量高,干物质产量相对较低,药用成分积累不够,商品价值差,商贩收购时就会压级压价,既降低了产地药材信誉,又易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后市药材价格。

【重源头管护,保道地声誉】

  据悉,为了从源头加强管理,严禁提前采青与收购连翘果实,维护道地品牌和声誉,近年来连翘主产县山西安泽、陵川,河南卢氏,河北涉县等地政府,都下文件发布告制止抢青,使近年来不断高涨的抢青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山西安泽连翘以个大、饱满、质量好、药用价值高享誉全国,近年来,该县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连翘采收管理办法,将每年白露定为采集“开放日”,严禁抢青早采;同时对游商小贩在青翘未成熟季节的收购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连翘采青现象,河南省卢氏县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采青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违法行为。

  山西陵川县规定今年全县连翘采收期为7月15日之后,此前禁止一切采摘、收购和销售行为,并组织林业、药监、工商、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巡查组,深入连翘主产区进行督促检查。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连翘丰产已经定局,但后市价格高低与提前采青与否密切相关。近年来,在各地政府强力干预下,抢青现象有所好转。此外,还要进一步做好连翘的品种优选、整形修剪、肥水及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更要未雨绸缪,防止后期产能过盛的风险。

(责任编辑:高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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