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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2020年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占10%

时间:2018-02-0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徐 潮

  本报讯 (记者徐 潮)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南昌市关于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数达到总量的10%,病床数达15%,服务量达到总量的5%,建立与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立和社会医疗机构互补发展、有序竞争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方案》明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和中医诊所,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优势,鼓励有特色和影响力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办中医坐堂,作为公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治未病为主的养生保健机构,支持发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医院。

  《方案》提出,构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探索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

  《方案》要求,实施中医诊所由一般医疗机构实行的审批管理改为备案制管理,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以县(区)为单位,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集约打造富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药特色一条街”。以创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抓手,支持湾里区全区域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南昌药谷”。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聘用有资质的中医师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建成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全市名中医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以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范围,开办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统一立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责任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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