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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中药进口关税将取消

时间:2018-04-2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栗 征

  本报讯 (记者栗 征)根据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其中包括含有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中成药、中药酒(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清凉油(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和其他中式成药(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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