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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校建设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时间:2018-09-1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陈广超 孙慧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四条指出“国家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及学术水平评价标准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这为中医药教育发展带来了机遇。

  云南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抓住机遇,坚持中医药办学特色,在积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方面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学校在整个专业体系建设中,做优、做强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等特色专科,做大中医骨伤、中医康复等新兴专科。在课程设置上,突出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低年级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中医思维模式,高年级课程重点拓宽学生的视野。

  在临床实习阶段,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多实践、多操作,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学校还重视医教协同工作,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优势,合理利用实训基地资源,注重实习实训质量,为临床教学提供必要保障。学校致力于培养理论扎实、操作技能过硬、职业能力较强、业务素质较高,适应中医药行业和事业发展需求的综合性人才。

  利用优势,发挥服务社会功能。学校充分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为滇西医疗卫生工作开展多项服务,中医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学校利用自身教育资源,每年均开展保健按摩师、足疗师等职业培训,为健康、养生产业输送人才。2014年以来,学校承办“保山市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知识与技术培训班”,已完成8批500多人的培训任务。利用自身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社会功能,这是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有效举措。

  提升科研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学校以及当地区域优势,鼓励和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着重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和科研意识,促进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

  比如,学校凭借云南高黎贡山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开展特色中医药相关研究。2018年,学校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合作共建滇西中草药研究所。整合资源优势,创新中医药科研工作,这是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中关于中医药科学研究相关规定的举措。(陈广超 孙慧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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