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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国明代表:加强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

时间:2019-03-1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葛伟韬

  本报讯 (记者葛伟韬)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庞国明表示,仍需看到中医药管理机构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省级及其以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不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行政级别偏低,部分省、市甚至出现不升反降的情况。对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财政支持不足且失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甚至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因此,庞国明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统筹规划和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增加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二是提高行政级别。各省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副厅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地市、县应设立同当地卫生健康委平行级别的中医管理机构。

  三是健全内部组织。建议省、市、县三级中医管理机构直接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当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建立独立的财务、人事、组织、业务等管理机构,以提高管理运行的效率。

  四是强化人员配置。选派懂中医、精管理的“双优”人才充实到中医药管理队伍,推进中医药管理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

  五是加强扶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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