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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时间:2019-06-1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易凌炜

  近年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出现了以养生保健的名义开展针灸、网上诊疗等医疗行为、养生机构技师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现象,这些乱象制约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也反映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缺乏完善的监督监管体制机制。笔者认为,各地各部门应坚持“三个结合”,着力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

坚持舆论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

  要畅通舆论监管信息渠道,通过建立舆论监管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QQ邮箱等载体,实时收集整理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培训、保健服务及产品等相关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信息,密切关注网络媒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以中医药名义实施的违法违规案件等养生保健服务热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完善舆论监管机制,每日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类整理,明确监管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责任职责,联合媒体和职能部门进行实时监控。

  要建立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自律处罚制度,尽快制定完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服务人员规范、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等,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行业自律教育和养生保健知识教育,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坚持经常性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要建立经常性监管制度,对依法设立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要落实监管联系人,在机构大厅公示监管事项、监管范围、联系电话等,定期不定期对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进行排查。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是经常性监管的补充和完善。根据近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出现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某几种类型的养生保健机构或某几种养生保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相结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注重养生保健。就广大群众而言,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是杜绝虚假信息和不科学养生知识侵入的有效手段。要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总结、整理、宣传,将中医养生、中医保健、疾病预防一体化理念引入家庭、社区和服务机构,做到未病先防、未病先养。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日益壮大,不仅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因此,在打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不规范行为或非法从业的同时,要注重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或从业人员的政策引导。要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医疗服务的概念、定义、范围以及分类。要落实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个人的监管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多个部门监管却无法监管到位的不利局面,促进养生保健服务业标准和法律法规在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落实。(易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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