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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从整合执法资源入手,抓住建章立制这一根本点,强化便民为民新举措,将中医药监督执法贯穿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全过程——

探索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

时间:2019-08-2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易凌炜

  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根本要求。江西省新余市近年来从整合中医药监督执法资源入手,从创新中医药监督执法体制机制着力,积极探索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的新路径,全面提升了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水平,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保障。

整合资源 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新余市从整合执法资源入手,把构建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监督执法体系作为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的切入点来抓,整合现有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执法、计划生育执法和中医药监督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市(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要求,将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科室的设置和职能进行合理调配,增设中医药服务监督等职能,履行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健康、中医医疗广告等综合监督执法职责。整合乡级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能和乡级卫生院卫生监督职能,组建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增设监督执法信息员岗位,负责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管理服务等综合监督工作,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网络。

建章立制 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规范建设

  新余市把建章立制作为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的根本点来抓,做到“三规范、五完善、二落实”,助推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做到“三规范”。即规范执法主体,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办理中医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县(区)与辖区内乡镇(街道)签订中医药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从事中医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统一参加江西省行政执法资格考核并要获取资格证书;规范中医药行政执法文书,统一使用国家、省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医药行政执法培训,每年至少对在岗的中医药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是做到“五完善”。即完善中医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季度将中医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每月公示中医药行政处罚结果;完善中医药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中医药行政裁量审查制度;完善中医药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稽查和层级稽查;完善中医药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市中医药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

  三是做到“二落实”。制定中医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智慧中医药监督建设,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执法终端,建立完善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按照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文字说明、音像等记录方式,全程落实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环节实行全程记录,使监督执法的每个环节处处留痕。制定中医药监督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办理工作规程,明确要求各级严格落实对重大执法决定签发前,由具体承办业务科室、单位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审等办法。

便民为民 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

  新余市把创新监督执法便民为民措施作为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的着力点来抓,强化“四推进”监督执法便民为民新举措,全力提升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一是推行“三单合一”。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职责,多次梳理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承担的具体行政权力事项,将行政权力事项压缩至现在的6项,并编制好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具体的办事指南,包括具体依据、受理部门、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市推行中医药监督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制度,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两库一单”建设,开展了中医医疗、中医服务、中医养生、中医康复等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活动,并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网、媒体等公开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医药监督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是推进“一站式”审批。全面推进现有的实体政务服务窗口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疑问;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审批模式,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实际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6%,办理环节全部压缩到4个以内;落实“五办”服务,承诺“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多头管理协调办、群众有难上门办、跟进服务主动办”便民为民服务措施。

  四是推行“互联网+监督执法”。目前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在新余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预审,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督执法”服务,全面推行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加大电子化注册监督管理力度,实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及护士业务网上办理。

  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执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维护中医药发展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证。作为国家的重要执法内容,更该主动践行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这一核心要务,将中医药监督执法贯穿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全过程,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全力推进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创新。(易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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