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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发挥特色优势

时间:2020-06-2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张梦雪

  本报讯 (记者张梦雪)日前,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意见》明确,要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2年,争取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基本全覆盖,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85%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85%的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到2022年,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提供6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4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加强国家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打造三级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升级版;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应用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中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进省级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强野生药材种质资源研究。优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发展“龙九味”等专品种生产基地。

  《意见》明确,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培养,到2022年,力争有1个学科达到国家中医药高峰学科水平,5~10个学科达到国家中医药高原学科水平。

  《意见》还提到,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的科研人才管理体制,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

(d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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