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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医药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时间:2020-07-3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梅松政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优势。这当中,有几个词汇极为“显眼”,分别是大力、并重、传承、创新、独特。

  “大力”发展说明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性,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无可替代。“并重”预示着中医药将与现代医学“平起平坐”保障我国人民群众乃至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传承”为中医药指点了方向,无论何时、无论什么情况,中医药行业都不能丢了“老祖宗留下的根和魂”,原汁原味的中医院服务是最受群众欢迎的。“创新”为中医药行业明确了路径,只有不断地探索,在保证“原汁原味”的情况下寻找更适合人民群众的诊疗服务方法,才能满足未来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服务需求。“独特”是中医药行业未来的命脉,让人民真正感受到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中医药应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作用。

  毫无疑问,中医药的重要作用也会在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中完全体现出来的。中医药全面参与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就是最好的佐证。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使用药物、实用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应当说,中医药在基本卫生服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没有人民群众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而中医药行业第一时间派“国家队”参与疫情防控,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效果,说明了中医药在关键时刻能够担当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

  当前,中医药行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在“未病先防”领域,将展现出更高的姿态保护好人民群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与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从并列关系来看,预防、保健、医疗、康复都不能缺少中医药的参与。而从先后顺序来看,把预防放在首,真正体现了中医药在预防疾病中的优势。

  从中医药发展几千年历史来看,只有中医药全面参与其中,才会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健康福祉。(梅松政 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梅松政诊所)

(d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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