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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县出实招激励中医药人才

时间:2021-02-2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冯 凯

  本报讯 (记者冯 凯)日前,中共黑龙江省龙江县委办公室、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江县中医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实施办法》,在中医药人才引进政策、现有中医药人才激励政策、人才培养支持政策、县财政支持政策四方面出实招。

  《实施办法》明确,在中医药人才引进政策方面给予两类人才落实编制待遇和提供住房及生活补贴,要求须在本地服务5年以上。一是面向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完成临床工作满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及以下职称;二是民间师带徒或传承确有专长的中医人才。给予引进博士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生活补贴5000元/月,研究生10万、生活补贴3000元/月,本科生3万、生活补贴1000元/月,主治医师及以上1万、生活补贴1500元/月,民间或传承中医人才生活补贴1000元/月。

  在现有中医药人才激励政策方面给予人才奖励政策、生活补助政策、发放特殊津贴、职称评聘政策待遇。每2年进行一次名中医、中医特色人才评选,给予2000元/人奖励;给予名老中医专家生活补贴3000元/月、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1000元/月,其他学科带头人600元/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500元/月;对承担师承工作的中医师发放特殊津贴,给予省级名中医400元/月、市级名中医300元/月,其他人员200元/月;对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可突破岗位设置数额限制直接聘任。

  建立岗前、岗上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和制定中医药人才与技术团队建设规划。设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必修项目。研究制定急需中医人才的类型,计划3年招聘急需中医人才150人。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中医发展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中医药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财政设立中医发展专项补助经费。补贴、津贴、表彰经费、中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以专项经费的形式予以补助。

(d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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