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时间:2021-03-2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李芮

  本报讯 (记者李 芮)近日,山西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对《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山西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原则上设置至少一所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知识应当纳入中小学教育。

  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在资源配置、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并设定每年8月的第二周为山西省中医药宣传周。

  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当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作用,保障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中医药院校应当将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作为学生学业评价主要内容,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中医课程应当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中医药知识应当纳入中小学教育。

(djt)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