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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国明: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时间:2019-03-14  作者:方碧陶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院长庞国明表示,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一系列保护中医药、扶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了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但是,中医药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投入不足、人才匮乏、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医药事业的持续科学发展。

  对此,庞国明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释放扶持中医的优惠政策,让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政府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增长比高于卫生投入增长比例,保障经常性中医事业费占经常性卫生事业费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直至均等投入。

  建立完善的中医药管理体制。设置市级中医药管理局或中医药发展局,县级设置中医药管理股或中医管理科,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领导和指导。

  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院校教育、在职培训、师承教育,将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匮乏问题。

  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层中医馆建设力度,规范化中药房建设,为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中医药器械设施。加大中医医院专科建设力度。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专科建设工作,建设一批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特色重点学科。在中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运用中医药服务,降低住院诊疗费用的报销起付线,并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支付目录内中医诊疗支付项目及范围,将纯中医疗法,各类慢病的中医康复和“治未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将中医医院建立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室)列入政府支持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院内中药制剂。对传统中药制剂丸、散、膏、丹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内服、外用的不同剂型,依法简化审批程序。

  加大基层中医药科研投入。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基层中医工作者积极传承创新,推动基层开展中医药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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