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卫生环境极其严峻。在边区所辖的150万人口中,机关、部队系统共有西医200余人,中医千余人,更因敌人严密封锁,西药与医疗器械极度匮乏,1940年成人死亡率达到30%,儿童死亡率更是高达60%。为解决抗战医药困难、解除群众疾患病痛,陕甘宁边区政府立足“人民大多相信国医,遍山郊野皆有中药,而国医人才亦复不少”的实际情况,大力推动中医中药发展,并鼓励中西医合作,推动成立了边区国医研究会。
“把全边区国医组织起来”
1940年6月10日,边区政府民政厅与卫生处联合召开国医代表大会,到会各县国医代表及边区政府各卫生机关代表数十人,围绕“如何改进中医中药以促进边区卫生工作,并将成立国医研究会,以求中医中药的改良趋向科学化,及加强中西医之联系,互相帮助,共求进步”,进行了近20天的讨论。
6月29日,大会在边区政府大礼堂举行闭幕典礼,大会选举马鸿章为会长,研究会会址设在延安南兰背坬,下设研究室、图书馆、门诊部等。边区政府卫生处处长欧阳竞在讲话中指出,由于过去几千年长期的封建统治,使国医同其他学科一样,不能长足进展;但正由于有悠久的历史,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点不应该完全把它抹煞,相反地要承继祖先的遗产,扬弃它,改进它。这就需要我们有组织地进行研究,使它向着进步的科学化的方向前进。随后,民政厅副厅长李景林也表示:“抗战时期,医药困难,我们成立国医研究会是必要的。希望本此精神,同全国医界取得联系,把国医也变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他形象生动地号召中西医携手合作,“现在中西医在医病的方法上好像不一致,但基本上都是瞄准着一个共同敌人——细菌。我想这种现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是会克服的……”
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国医研究会简章》,明确了研究会的宗旨:“团结与提高边区国医人才,研究国医国药之改造,推广边区医药事业,裨益边区人民健康,使国医科学化,国药能代替西药,以克服抗战时期之困难。”大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第一次国医代表大会宣言》热情地号召:“把全边区国医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争取模范的作用,争取在最后胜利的中华民族解放战争中贡献力量”。
“国医科学化”的深入探索
1941年9月10日至13日,国医研究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会上,与会代表打破数千年来固守“祖传秘方”的陈规陋习,公开了治疗夜盲眼、腹痛、心痛、花柳病等疾患的十多种特效验方,供同仁研讨交流。大会选举李常春为会长,阎劲荣为副会长。此时,会员人数已由初创时的40余人增至208人,分会亦扩展至11处。会议闭幕之际,边区政府副主席高自立、秘书长谢觉哉讲话,勉励边区国医同仁进一步团结协作,继承发扬中医宝贵遗产,推动国医科学化进程,助力边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并明确表示政府将全力保护与支持国医工作。会议期间,党和政府专门拨给伙食费予以保障;14日,民政厅与卫生处特设宴招待全体代表,林伯渠主席亲临致辞,言语间满含对国医先生的深切关怀与殷切勉励,并连敬三杯酒,向大家致以诚挚祝福,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医人士的重视与关爱。
经过三年多扎根边区、救死扶伤的实践,国医研究会对自身使命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一、提高边区国医质量,达到国医科学化;二、培养新国医人才,一方面解除人民痛苦,同时以新鲜血液灌溉国医事业;三、加强并发展各分会,以团结全边区国医协助边区卫生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标,时任会长毕光斗和副会长李常春于1943年3月10日上书边区政府,提出了“改造国医,设中医院,发健康奖券”的工作计划,先在延安建立中医院,然后在各分会建立分院,强调:“只有医院的建立,才能使中医科学化并集体研究;只有中医院,才能在实践中培养出新国医干部;也只有中医院,才能为更多的军民解决困难”。具体办法有:在延安及各县进行募捐;发行健康奖券70万元;设立纸烟公司;设立函授学校以培养新国医干部;出版国医刊物;加强国医卫生宣传工作;发起国医拥军拥政运动等。
“奖励与奖惩”的制度保障
为改进国医国药,边区政府和国医研究会建立、健全了相关法规制度。1941年9月16日,边区政府发布了《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规定国医执行医疗业务者称医士,执行制药业务者称药师;医士、药师参加边区国医研究会得享受法律上赋予的权利;由国医研究会审查登记,申请边区卫生处发给业务证书;医士、药师愿脱离生产参加医疗机关或公营药厂工作者,享受技术人员待遇,其家庭生活按抗日军人家属优待;医士自营药店兼执行医疗业务、热心社会卫生防疫工作者,当地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法定义务负担;医士、药师在医药上有发明创作者,政府得奖励之;捐资兴办医药事业者,由当地政府呈请边区卫生处给奖。
在此基础上,1943年3月9日,国医研究会修订颁布了《国医国药奖惩条例草案》。条例第一条即明确:“为改进国医国药保障人民健康,特根据一九四一年所颁布之条例重新颁布本条例。”条例提出:“为取缔巫神、二流子医生及鼓励国医研究精神,特规定国医考试条例”,并具体规定:医士自营药铺有热心社会卫生及防疫工作者,当地政府得奖励之;医士药师有创造灵效药方及著作者,得由政府奖励之;国内外医士药师愿在边区举办国医学校、制药厂及其他有关国医事业者,政府得辅助之。同时,条例严格规定国药铺不得卖假药、不得私自减少取药分量、不得检错或遗漏,违者按次数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罚金、暂停营业直至封闭等处罚。上述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边区政府对国医国药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优惠政策,为团结、改造、提高边区国医队伍,保障军民健康提供了制度保障。
陕甘宁边区国医研究会在艰苦的环境中,团结了边区进步国医,破除了“家传秘方死不授人”的封建传统,充分发挥了中医、中药的作用,使卫生工作深入农村,为改变陕甘宁边区缺医少药的状况、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薛琳 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陕西省协同研究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