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6版)印发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本报讯 (记者王青云)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6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6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标准》进一步重点强调了医疗质量、优化服务等方面内容。中医药服务方面,《标准》要求,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规范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加强中医类别医师配备,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重点人群健康保障中的独特优势。
新版《标准》中,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条款由100条优化调整为60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条款由90条优化调整为56条,减少条款区分档次,由三档优化为两档,简化条款类别,不再区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责任编辑:梁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