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价 服务有补偿
甘肃张掖市推进中药配方颗粒价格改革
本报讯 (记者王 耀)8月27日从甘肃省医保局了解到,为持续深化医药价格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张掖市自8月7日起,全面落地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价格新政,全面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价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新政明确,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据实结算,严禁任何形式加价销售,从源头斩断药品加价收益链条,推动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效挤压药价虚高空间,切实降低群众中医药用药支出,让群众充分享受医改红利。
在落实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张掖市同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系,优化医疗服务补偿机制,新增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收费项目。该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单独列支,精准体现医师审方、药剂调配、药品复核、规范分装等专业药学劳务价值,有效破解过去“药价挣钱、服务无价”的结构性矛盾。
此次改革成功构建起“药品零差价、服务有补偿”的良性运行机制,实现群众、医疗机构、行业发展多方共赢。对群众而言,药品加价彻底取消,用药成本持续降低,就医获得感显著提升;对医疗机构而言,专业劳务价值得到合理回报,有效调动药学人员服务积极性,持续稳定中医药服务队伍。
同时,调剂费单独核算、政府指导价动态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健全了医药价格监管体系,便于主管部门常态化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动态优化服务标准,为中医药服务提质增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筑牢制度保障,持续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裴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