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主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滚动新闻:

国家中医药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026西湖国医学术大会举行      2026年“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行”呼和浩特首站启幕      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标准印发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名单公布      《关于推进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印发      专家解读 | 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      2026年中医药标准服务基层活动举办      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同志会见来华出席2026世界传统医药大会的多位外国官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三部门:中央预算补助地方医疗将实行差别化补助

时间:2019-04-10  来源:中新社  作者:

  据中新社报道 日前,发改委、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 30%、60%、80%的比例进行补助(定额补助项目除外)。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方要根据中央补助标准和地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对切块打捆项目,各地方要按照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分解安排项目,避免项目分散加重地方筹资压力。各地申报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建设资金的政策,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外,切实落实省级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要纳入财政或财政委托的部门专门账户储存、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房屋购置、征地等费用,或偿还拖欠工程款。

(A)

(责任编辑:赵丹)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更多 >> 热点文章排行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视频中心
更多 >> 养生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