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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19-10-14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秦宇龙

  本报讯 (记者秦宇龙)近日,《江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中医药人员的验方、秘方、传统诊疗技术和科研成果等可以作为资本入股参与开发,受法律保护。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级评审、购买服务、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草案提出,县(市、区)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总床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鼓励、引导热敏灸相关产业发展,将热敏灸技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开展旴江医学传统流派和本省历代中医名家学术思想研究,挖掘整理总结国家级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诊疗经验和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名老中医药专家和独特技能传承人可以以本人姓名命名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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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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