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开启
本报讯(记者李芮)8月3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评选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的通知》,决定从四川省合法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人员中,评选表彰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10名。
《通知》明确评选条件,提出评选者应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相关工作35年以上,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中医、中药传统技艺精湛,有独到的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为发展中医药作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同等条件下,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倾斜等。
同时明确,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通知》要求,各推荐单位应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合格人选经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推荐、评审、考察和公示情况,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责任编辑:王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