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调整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发展
中医治疗报销比例提高10%
本报讯(记者王青云)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其中,明确提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参保人员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不含中成药)治疗的,符合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近年来,广元市通过医保政策向中医药服务倾斜、推进中医药价格机制改革、深入推进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改革等举措,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为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2021年底,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行为,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其中,调整了五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脊柱小关节紊乱推拿治疗、小儿斜颈推拿治疗、中药熏洗(局部、半身、全身)等治疗项目价格上调15%至60%不等,持续助推中医药行业的发展。
此前,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推进DRG付费改革试点,建立了以DRG付费为主,项目、床日、单病种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付费方式。按项目付费人数比例向中医医院加大倾斜,中医医院长期住院病员按项目付费的人次比例为综合医院的2倍。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