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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李浩委员: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走出“院门”

时间:2023-03-0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李芮

本报讯(记者李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既是中医临床精华的‘集中体现’,也是中药产业创新的‘源头活水’,还是满足人民群众‘看上好中医、方便用中药’的重要保障。受制于当前的政策限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多局限于本院使用,不能得到较好的推广和使用,很多优势品种如同‘养在深闺’,社会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实现。”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党委书记李浩带来了关于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走出“院门”、实行区域共享的提案。

李浩介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有如下特点:一是源于临床经验,疗效优势凸显;二是能够保持并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三是能够有效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经验,惠及更多患者,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四是经过临床广泛应用,可提供循证医学证据,是成果转化“新药研发的摇篮”;五是“简、便、廉”。为了让医疗机构制剂服务更多的患者,不少省市已在探索和尝试打通区域内医疗机构制剂流通渠道,解决院内制剂的使用困境,但在实际操作执行过程中,难点较多,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协同不到位,实难真正推动医疗机构制剂的流通。

李浩建议,由药监部门牵头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出台相应的细化实施方案,支持、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走出“院门”,加快实现在省市区域,系统内附属医疗机构、医联体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内的互通共享。建立药监、卫生健康部门主导,医保、科技及中医药局等多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制定和出台调剂调配管理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区域性流通使用。设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重点项目研发科技专项。加大投入特别是加大对中医药制剂研发关键技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的支持力度,培育中医药成果转化的物化基础,助力中药制剂实现成果转化。由政府主导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加强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合作,发挥医疗机构的临床优势和中药企业的硬件、技术、资金及转化优势,合作开展中药制剂研发并实现规模化生产,满足临床科研需要和使用供给。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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