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试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DRG付费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实行DRG点数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遵循“支持中医技术发展、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节约医疗费用支出”的原则,遴选确定了首批15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实行DRG点数付费病种,其中肛肠类中医优势病种4个,骨科类中医优势病种11个。
《通知》明确,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符合《达州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实行DRG付费病种目录》的住院参保患者,经参保患者同意并按规定临床路径治疗达到西医同等疗效出院的,医保部门以对应的西医疗法DRG病组点数为基准与医疗机构结算。对符合相关要求,实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病例,最高可按西医疗法对应DRG病组点数的100%结算。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共同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实行DRG点数付费工作,要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的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营造群众信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川中医)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