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印发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研发中药创新药最高奖励700万
本报讯(通讯员刘霞)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政府出台《泸州市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涵盖提升研发能力、支持平台建设、加快企业培育等二十条具体措施,明确对中药新药研发、中药材种植给予支持。
《措施》提出,鼓励研发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中药创新药按研发进度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7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中药改良型新药按研发进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新取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书的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研发院内制剂。在四川省药监局完成院内制剂备案后,单个品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研发健康产品。新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批准文号,经认定后,每个批准文号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鼓励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打造“定制药园”,每年开展一批“定制药园”评选。对生产基地和产地初加工在泸州,发展“定制药园”成绩突出的中药材新型生产主体,按订单履约规模100亩以上、500亩以上、1000亩以上三个等次,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通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通过地理标志产品的中药材,每个品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通过川产道地药材品种备案的中药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提出,开拓海外市场明确给予奖励,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中成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