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重点促进黎苗医药保护利用与中医药对外开放合作
本报讯 (记者李 娜)11月5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七十场)召开,聚焦和解读海南省首部中医药领域基础性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李文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维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二级巡视员陈思;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余涛;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物医药产业处处长鄯晋晓出席发布会。
李文秀介绍,9月30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条,立足自贸港建设实际,旨在推动海南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促进黎苗医药保护利用与中医药对外开放合作。《条例》将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余涛表示,《条例》重点在五个方面作出了特色制度设计,一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让群众看中医更加方便;二是推动中药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好方良药转化更加高效;三是加强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民族医药更加有活力;四是深化开放发展与国际合作,中医药跨境服务更加顺畅,五是健全综合保障措施,群众就医更加实惠。
围绕推动黎苗医药等传统医药类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利用,陈思表示,将从五方面落实《条例》规定,要摸清家底、依法申报;要破解难题、留住薪火;要活态利用、融合发展;要开放传播、走向世界;要普惠共享、服务群众。
在支持中医药发展方面,李维华表示,海南医保部门出台专项文件,为全省中医药服务提质、产业升级、基层普及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及时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深化价格改革,合理体现中医药价值。完善支付政策,重点向中医药和基层倾斜。强化待遇倾斜,切实提升群众中医诊疗获得感。
《条例》实施后,海南省药监局将如何立足监管职能,服务自贸港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林凯表示,将重点强化服务、精准赋能,助力创新成果加速转化;拓宽通道、协同联动,激活特色中药转化动能;守牢底线、规范提质,筑牢中药安全治理屏障。
为推动海南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鄯晋晓表示,海南省工信厅将推动中药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夯实要素保障,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裴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