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鼓励中药传承创新赋能特色产业升级
本报讯 (记者方碧陶)日前,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聚焦支持研发创新、优化审评审批等五个方面提出26项具体举措。其中明确,鼓励中药传承创新,赋能特色产业升级。
《若干举措》提出,持续推进中药标准制修订工作。坚持以“历史性、习用性、专业性、规范性”为工作标准,指导相关单位积累数据和佐证依据,开展中药标准制修订。推动中药创新研究和医疗机构制剂向新药转化。聚焦对具有临床价值突出的重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提前介入、研审联动,推动向新药转化。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及加工。扩大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范围。鼓励、指导省内中药产品生产企业使用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中药材,支持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若干举措》还明确,将创新药、集采药品、短缺药品等7类药品纳入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优先审评审批,强化药物研发创新信息服务,推进医药产业数智化转型,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夯实药监领域风清气正氛围。
(责任编辑:裴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