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行为
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青海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指导原则》及《青海省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旨在规范全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行为,保障中药质量安全,推动中藏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首批公布的趁鲜切制品种包括黄芪、党参、当归、大黄、秦艽、羌活等6种道地中藏药材。青海省药监局将对品种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对存在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
此举将有力促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青海省的落地实施,强化中药材源头质量管控,提升“青药”品牌影响力,助力青海省中藏药产业提质增效。(青文)
(责任编辑:裴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