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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以艾烧足的故事

时间:2017-06-0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韦钦国

  王献之是东晋知名书法家,《世说新语》载有一个关于王献之的故事。故事说,王献之与发妻郗道茂相爱至深,但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看上了他,不但没有“发乎情,止乎礼”,还一边与夫君恒济离婚一边逼着王献之休发妻娶之。王献之拒而不能,为后人留下了子敬(王献之的字)烧足以违诏(《让婚书》)的故事。王献之终生对此耿耿于怀,临死前道士问他此生有何得何失时,王献之曰:“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耳”。

  这里的烧足以违诏说的就是王献之以艾草烧足违诏的事。为何用艾草烧足呢?原因有二:一是艾草燃点低,便于燃烧;二是先秦之前艾草就已经象征爱情。《国风·王风·采葛》载:“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此处的“艾”即艾草,是男女爱情的象征。工书精写的王献之不会不知道,便以此来表达对发妻的思念之情。(韦钦国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文化中心)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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