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主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滚动新闻:

遗失声明      广西举办比赛探索中(壮瑶)药药膳食疗推广应用      国家卫健委召开"时令节气与健康"主题新闻发布会      “中医药防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技术体系创建与应用”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2022》入选"特优年鉴"      三项中医药相关技术入选先导技术榜      多国中西医学者共论功能性胃肠病管理之道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赴津就中医药等方面协同发展工作深入交流      美国中医药针灸学会举办首届国际中医师承拜师会      陕西副省长陈春江在铜川调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六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时间:2019-02-13  来源:健康报  作者:姚常房

  据健康报报道 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通知》明确,今年2月~12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其他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取试点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应组织制定本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方案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行为、服务管理、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相关责任、风险防控、支撑机制9项试点内容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方案明确,试点医疗机构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应组织制定本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原则上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

  方案强调,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应对申请者进行首诊、评估,可自主开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或者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合作机制。可购买/共享公安系统个人身份信息等进行核验,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

  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有1.5亿人,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部分地区近期出现了“网约护士”,大多由社会力量主导推动。由国家组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可以加快完善相关政策,逐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姚常房)

(A)

(责任编辑:赵丹)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