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医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
本报讯(记者黄蓓)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将实行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降低中医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中医药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将24个适于日间病房治疗的中医病种纳入医保支付。
《措施》提出,医保总额预算对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重点向以中医药诊疗收入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时,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或中医病种分值权重,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
泰安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和中医药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也有所降低。其中,住院起付标准在原先基础上降低20%,中成药首先自付比例在原先基础上下降10%。使用经批准的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首先自付比例降为5%,原首先自付比例30%的中医类诊疗项目降为20%。
肱骨髁上骨折、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等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为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适宜中医优势病种服务,《措施》明确,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时,可通过提高中医优势病种权重(点数)或调整系数等激励措施。
针对中医花钱少、效果好、简便验廉的特点,《措施》提出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将24种适于日间病房治疗的中医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重点解决符合住院治疗指征、但非治疗时间可以离院的问题。
该《措施》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