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创新出台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
评选标准更强调临床疗效,门诊量不低于30人/日
本报讯(记者王青云通讯员张小静)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河南省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联合印发《南阳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名中医评选新举措,规范南阳市名中医评选工作。
据悉,自2012年以来,南阳市已开展两届市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共评选出37名市级名中医、76名基层名中医。
本次《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南阳市名中医定期评选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20名。申报对象为长期(不少于10年)在南阳辖区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评选标准较之前更偏重于临床疗效,需要满足近三年门诊工作量不低于30人/工作日,有较高的复诊率、好转率和治愈率,有较高的患者满意度等申报条件。申报资格由原先的副主任医师调整为主治医师以上,这为长期在基层执业、医术高超、医德口碑好的中医师提供了被评为市级名中医的机会。《管理办法》同时对名中医学术传承、传帮带、义诊等方面做出要求,要求申报对象积极培养学术传承人,长期指导带教中医临床执业医师,每年不少于1人。积极参与或指导家庭中医师签约服务,群众满意度高。
根据《管理办法》,申报方式有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形式。在评选程序上,规定通过第三方对候选人进行客观评价,减少行政参与成分,真正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技高超、成绩突出、声望显著的中医名家。
《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南阳市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面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将“南阳市名中医”的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他们配备助手或学术继承人。同时应将南阳市名中医学术继承工作作为学术传承的主要内容,不定期地举办名中医学术研讨班,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责任编辑:王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