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主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滚动新闻:

遗失声明      广西举办比赛探索中(壮瑶)药药膳食疗推广应用      国家卫健委召开"时令节气与健康"主题新闻发布会      “中医药防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技术体系创建与应用”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2022》入选"特优年鉴"      三项中医药相关技术入选先导技术榜      多国中西医学者共论功能性胃肠病管理之道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赴津就中医药等方面协同发展工作深入交流      美国中医药针灸学会举办首届国际中医师承拜师会      陕西副省长陈春江在铜川调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福建《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

加大对中医优势医疗项目倾斜力度

时间:2022-11-2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董俊彤

本报讯(记者董俊彤)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9项具体举措,健全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措施》明确,支持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措施》提出,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丰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按规定及时纳入价格项目。支持开展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中药特殊调配加工等特色服务,促进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和有效临床经验传承。稳妥有序实施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符合启动条件的在规定的价格总量内适当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倾斜。

《措施》提出,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将临床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优势突出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疗效确切且价格适宜、不易滥用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取消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对中医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例≥50%,或者中医特色指标考核优异的中医类医院,可采取降低起付标准或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予以鼓励支持。对中药实行倾斜的医保支付标准政策。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重大疫情中,对医保目录外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中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措施》明确,探索符合中医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遴选中医特色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稳定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探索中西医病种价值趋同研究,对中医肛肠等部分适宜病种实行同病同质同效同价。探索将适合门诊诊疗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中医日间诊疗。探索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床日付费。

《措施》提出,支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分级诊疗制度体现中医药特点,实行向基层倾斜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基层中医药服务。还提出支持福建省更多的中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助推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董俊彤)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