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优势 岐黄抗疫有方
——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抗疫实践
西藏凸显藏医药治疫优势
中(藏)医药防治传染病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经验,在新冠疫情防治中再次发挥了重要作用。3年来,全区藏医药工作者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中(藏)西医并重、中(藏)西医结合,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为维护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
在国家和自治区两级中(藏)医药专家的共同研究下,西藏自治区结合国家出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相继出台了4版《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藏)医药防治方案》(藏汉双语),形成了轻型、普通型、治疗期藏医药早期介入,重型危重型治疗中(藏)西医结合,恢复期中(藏)医药发挥主导作用的临床策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指导下,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分别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治疗方案。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整建制接管拉萨市第二方舱医院,日喀则市藏医医院接管日喀则市新冠肺炎救治二医院和方舱医院,那曲市藏医医院接管那曲市2号隔离点,其他地市藏医医院也都派遣精锐藏医医护人员进驻各地市定点及方舱医院。据统计,5地市共有482名藏医药人员赴拉萨、日喀则支援抗疫。由藏医、西医专家组成的重症专家指导组,开展联合会诊和巡诊,分类识别重症、危重症患者,辨证论治、一人一策,及时总结藏医药在提高血氧饱和度、促进渗出吸收、降低肺纤维化及退高热等方面的作用。以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负责的拉萨市第二方舱医院为例,通过藏医药分4个阶段治疗调养,收治的患者平均住舱6.3天,疗效确切且复阳率低。
全区二级以上藏医院全部设立发热门诊,藏药品种供应稳定,基本能够满足患者和群众所需。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发布后,自治区组织藏医药专家及时制定并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藏医药干预指引》(藏汉双语),指导感染者自行运用藏医药方法居家治疗。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藏药汤剂和藏成药的使用力度,自治区印发《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藏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为基层农牧民群众就近享受藏医药服务提供了指引。
陕西在疫情防控中擦亮中医“明珠”
陕西省中医药系统在3年抗疫中主动作为,全面深入参与疫情防控和救治等环节,积极开展中医药医疗、科研等工作。
统筹全省中医力量开展防控救治。成立陕西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冠肺炎中医药救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成立由47位中医专家组成的省级新冠肺炎中医药救治专家组,其中12位专家同时为全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组专家。以西安市中医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为依托,在关中、陕北、陕南三片区各建设一个区域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组建省、市、县三级共计592人的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并开展相应培训演练。
加强中医药应对疫病能力建设。推荐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作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陕西省中医医院作为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依托单位。加大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队伍的培训演练。投入212万元在西安市胸科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等7个市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提升定点医院中西医结合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全省75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工作,主要通过发热门诊等建设改造、诊疗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三方面,提高县级中医医院防治传染病能力和水平。
提升基层中医药救治能力。印发《关于做好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公布陕西省治疗成人和儿童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通过加强基层中药汤剂的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救治效能。开展中医药巡回义诊,督促各地市组建中医巡回医疗队,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药储备,为群众提供必要的中医药服务。
加大中医药支持力度。联合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保障防疫用中药制剂供应及调剂使用的通知》,明确具有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且疗效确切的中药院内制剂可以在省内所有医疗机构调剂使用,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备案时间。疫情期间同意清瘟护肺颗粒、益肺解毒颗粒等9个院内制剂向省药监局申请备案。联合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将省防治方案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和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甘肃“甘肃方剂”大显身手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的防治策略,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大众预防、医疗救治和患者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凝练经验,及时总结,形成“甘肃方剂”。甘肃省在国家中医药诊疗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总结凝练出包括预防方、治疗方、康复方和藏药方在内的系列“甘肃方剂”协定处方。省级卫生健康、科技、药监等部门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联合启动“甘肃方剂”防治新冠肺炎科技攻关,抓紧开展疗效评价,快速完成“甘肃方剂”预防方、治疗方等6个院内制剂备案程序,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资金支付范围。截至2023年1月31日,“甘肃方剂”院内制剂已累计生产615.51万盒,医院销售和其他医疗机构调剂共计602.88万盒。推动中医药深度参与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全过程,在降低感染率、提高治愈率、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疏通渠道,大力推广使用“甘肃方剂”。甘肃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在全省大力推广使用“甘肃方剂”,发挥其在新冠肺炎患者治疗康复中的独特疗效。一是开展“甘肃方剂”送药上门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登记用药需求,开展用药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组织将“甘肃方剂”送药上门。二是提供互联网诊疗和配送药物服务。具备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通过网上诊疗、远程会诊、网上咨询、开具电子处方、网上药物配送等方式,提供“甘肃方剂”配送服务。三是增设“甘肃方剂”社区服务网点。甘肃省中医院创新服务模式,联合某药企120家销售门店,向群众配送甘肃方剂院内制剂3.7万盒(瓶)。四是免费为重点人群发放“甘肃方剂爱心药包”。实现了全省324.99万65岁以上老年人“甘肃方剂爱心药包”发放全覆盖,最大程度守护了重点人群健康。
抗疫3年来,甘肃省所有阳性感染者除特殊情况外,均使用中医药进行治疗,中医药治疗率达到99%以上,全程使用中医药治疗,对阻断病程、避免轻症发展为重症或危重症发挥了重要作用。
青海积极贡献中(藏)医药力量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青海省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优势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依法、及早、规范介入诊疗全过程,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积极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青海省第一时间建立中西医结合治疗新冠肺炎患者机制,将省级中(藏)医专家纳入到专家救治组及省级会诊专家组中,建立中医、藏医专家会诊机制,对不同病例分类指导、分类诊疗,与医疗救治组专家共同开展线上会诊,按照“一患一策”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调养正气、扶正祛邪及治未病的优势,结合藏医“三因”盛、衰、紊乱发病机理,针对患者不同体质研究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进行中(藏)药干预,取得显著疗效。同时遴选骨干中(藏)医师进驻定点医院参与救治工作,积极开展中(藏)西医结合救治工作。
3年来,青海省中(藏)医药参与新冠患者治疗率达到87%,其中,西宁市、玉树州等地实现方舱医院阳性感染者中(藏)医药参与治疗全覆盖。累计免费发放中药汤剂237.84万剂,中药防瘟茶饮2.03万包,藏药制剂39.66万盒、防瘟熏香13.42万盒,中(藏)药香囊66.6万个等,有效助力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后,青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中(藏)医医院建立健全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开展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应对能力。2022年12月以来,各级中(藏)医医疗机构不断优化就医流程,在开设24小时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同时,纷纷开设新冠感染简易门诊、便民门诊,以及互联网诊疗服务等,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供就诊、开药、收费、取药(配送)等一站式服务,简化就诊流程,及时分流患者,减轻发热门诊压力。
在新冠感染者后期恢复等工作中推广使用中(藏)医药特色康复技术方法,促进患者康复。各级中(藏)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配置中(藏)药药囊、中药汤剂和藏药制剂等,免费分发给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和群众,积极贡献中(藏)医药力量。
宁夏中医药全面参与防治显特色
疫情发生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夏)始终坚决执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坚定贯彻落实各项方案,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高度重视中医医疗救治。宁夏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救治工作,始终将中医药救治资源纳入医疗救治体系统一部署,不断升级完善中西医协作救治工作机制,各级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均有中医药专家参与。在规范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管理,强化中医药全面参与防治,加强医护人员防护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中医专家全程参与所有确诊病例、疑难病症的会诊,医疗救治中科学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努力提高临床疗效,全区确诊病例中医药参与治疗率98.6%。
不断丰富中医药防治方法。防疫政策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后,印发《在全区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工作方案》,确保中医药早期干预、全程使用、全面覆盖。制定宁夏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药协定处方3类8方,征集筛选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汤剂91方,论证形成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宁夏地产目录33种列入自治区保供清单。2家中医医院研发的益气防瘟合剂、固本避瘟颗粒、清肺排毒合剂等6个院内制剂获药监局备案许可,在全区各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持续加强中医药防治措施。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加强三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加强二级中医类医院急诊、重症、呼吸等重点科室建设,全面设置发热门诊,鼓励各级中医类医院开展互联网线上协同服务。利用中医药预防作用保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医药预防。每个县(市、区)分别指定1~2家中医类医疗机构,负责按推荐的预防处方统一煎制中药,到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配送中药汤剂覆盖率达85.4%。
新疆在救治中提升区域中医效力
新疆卫生健康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指,充分凸显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在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下,先后应时制定印发多版本抗疫中医方案等,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2022年新一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中成药1663万袋,累计发放中药汤剂8348万袋,做到应服尽服、愿服尽服。
加强中医药防治培训。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多次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举办全区新冠疫情防控中医药防治培训班,全面解读并系统培训中医药防治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联合新疆日报、石榴云、天山网等主流媒体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安全合理用药及其他注意事项专题培训,组织全区各地医务人员、各族群众观看学习。通过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医疗救治能力,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意识。
规范开展中医药救治工作。依据中医三因制宜、辨证论治原则,结合自治区地域、气候特点和人群体质状态,对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分类施治、精准用药。无症状感染者、轻症病例主要以中药治疗为主,重症以及危重症患者以中西医结合治疗为主,确诊患者中药使用率达95.6%,无症状感染者中药使用率达97.8%,中医药总有效率达到了90%以上。此外,自治区还成立了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专家组,地(州市)、县(市区)也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专家组,将中医药专家纳入其中,参与患者诊疗决策,开展查房、会诊、病例讨论等,落实中西医结合治疗措施。
提升区域中医药储备能力。自治区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积极做好中医医疗预防和治疗用中药的储备工作。各地按照当地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饮片,可以基本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举措为中医药抗疫“提神”
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兵团)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全面深入参与疫情防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大力支持中医药尽早、全面参与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选派中医药专家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确诊患者所在师市开展救治、会诊和指导工作。兵团充分发挥中医药医疗救治专家力量,成立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分管中医药的负责同志担任,在其带领下共同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建了14人的兵团级中医药医疗救治专家组,与西医专家组共同指导兵团范围内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完成组建的1支国家级、2支兵团级、14支师级应急队伍中也均有中医药专家。
二是建立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推进抗疫资源下沉基层。兵团13家三级、4家二级综合医院和1家中医医院均建立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在临床救治中第一时间用上中药。同时,依托已建成的16个医联(共)体推进分级诊疗,保障基层中医药诊疗能力,采取网上下沉、服务下沉等方式,分区包干指导167家团场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患者。在2021年四师62团疫情防控工作中,3名卫生健康委领导带队抵前指挥,迅速调集3万余份抗疫中药驰援并抽调兵团中医药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中西医防治工作。
三是防治结合,协定方与预防方齐上阵。指导各师市医疗救治组结合兵团气候、地域、人群体质特点,按照自治区和国家推荐的中医药诊疗方案积极开展辨证论治,使中医药全面参与救治疑似和确诊病例。借助援疆优势资源,依托湖北中医药专家救治团队,在国家诊疗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临床应用,制定推广协定处方9个。兵团尤其注重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作用,辖区内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制定预防方,日最高2.4万余剂,平均每天8000余剂,送给疫情防控指挥部、一线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得到了干部群众广泛认可。(本报记者孙学达 杨志云整理)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