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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溪林:以法治化促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4-1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

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蒋溪林在中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分论坛三上作报告。

中医药在新时代遇到了新机遇,踏上了新征程。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意见》提到,深圳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2022年12月,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依法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扩大符合条件的中医护士的执业权限,适当放宽可以从事中药调剂的人员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上门中医医疗服务,这里面变通了处方、调剂等方面的规定,大力促进了中医药的发展。

如何利用法治化来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让深圳光明中医药港的发展走向法治轨道。我们有一个设想:通过法定机构立法的方式开展。

深圳市现在已经有多家法定机构,比如国际仲裁院、南方科技大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等。我们想通过法定机构立法的方式,将业界共治的治理方式有机融合,能够通过人大或者政府规章,通过一部特级法规,或者是一部特区的政府规章,来将深圳光明中医药港的运营模式、职责任务、组织架构、管理运作、监督机制、人员使用与管理、经费的筹措、绩效的分配等定下来,从而保证中医药港的企业化管理、独立运作,保证它的公开透明,促进中医药港的发展,这已经列入了2023年深圳市立法规划。

(责任编辑:董俊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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