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中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评估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药监局发布通知,将于6月20日~9月30日评估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其中包括对山东省在产的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开展检验能力评估工作,以进一步推动企业提升检验能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根据通知,中药部分评估项目为药品生产企业对中药的性状鉴别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中药生产企业采用参评人员集中现场考核评估形式。企业应派2人参加现场中药性状鉴别能力评估,其中一名参加人员应为原药材采购人员,另一名为原药材验收人员;参评人员原则上不能为2021及2022年已参加评估人员。
通知要求,对于检验能力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省食药检院将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各分局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改进检验能力。(田洪顺)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