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本报讯(记者叶奕君)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舟山市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做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完善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布局。形成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县(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立中医医院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医院、岱山县中医院以及嵊泗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到2025年,所有公立综合医院和市妇女儿童医院规范设置中医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配置中医医师。
《实施意见》提出,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以市、县(区)中医医院中医康复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强中医康复医疗机构和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打造区域联动的康复服务链和区域康复服务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完善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满足群众多样化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到2025年,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工程,继续加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型人才,推进师承教育全面融入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深化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工作,探索以中医师承模式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中药产业规划布局,强化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围绕岱山蜈蚣、金塘贝母等特色产品,高质量发展市中药种植(养殖)业,建设培育适合海岛道地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推广林下、林间、庭院中药材套种模式,探索实行规范化和生态化种植(养殖)。培育中药精深加工企业,鼓励中药企业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条,培育中药健康产品市场。支持中医医院建设中药制剂中心,优化和规范院内制剂注册及备案管理,促进中药制剂研发和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董俊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