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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印发

培育金陵医派等中医品牌

时间:2023-10-1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张霄

本报讯(记者张霄)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力图发挥金陵医派等地方中医流派的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需求。

在体系与能力建设方面,《条例》要求,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优先发展,统筹中医医疗机构布局,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建设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建设中医经典病房,设置治未病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提供治未病服务,设置中医老年病科,设置中医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探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等。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阁)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推进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例》要求,推进中医药服务数字化建设,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市智慧医疗平台推动中医药大数据一体化建设,实现跨机构跨部门跨地区的中医药数据共享应用、分级诊疗等智能交互。中医医疗机构应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纳入医院建设规划,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化、数字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数字医疗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在传承与文化传播方面,《条例》提出,组织研究金陵医派等地方中医流派传承脉络,挖掘、整理、传承学术思想、临床诊疗经验和传统技术,建立健全著名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制度,推进中医流派传承工程,培育金陵医派等中医品牌。支持中医流派在临床应用、科学研究、学术推广、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要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鼓励金陵医派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医药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等中医药文化体验场所建设等。

在创新与融合发展方面,《条例》指出,应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发挥中医药的资源优势,加强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挖掘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加强中医药旅游项目建设,开发中医药旅游线路;加强中医药体卫融合的创新发展,将中医传统功法融入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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