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发布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措施
诊所中医辨证论治费纳入医保支付
本报讯(记者伍志成)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舟山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措施》提出,充分体现中医药人才价值。执业类别为中医的中医医师在诊所(门诊部)执业的,按省定收费标准收取的中医辨证论治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未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为患者作出证候诊断。
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激励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中医专家门诊收费项目,在一般诊疗费基础上,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加收8元,专家门诊诊查费(正高)加收13元。
《措施》提出,完善中药饮片及中医服务价格体系。全面落实中药饮片加成政策,中药饮片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进价上浮25%确定;建立健全中药优质优价形成机制,以优质优价为指导原则,探索中药饮片按质量分级定价,对原料、工艺、品牌有明显差异的中药饮片按其质量等级确定不同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措施》还提出,健全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行住院DRG支付中医激励政策,以“中治率”(中药饮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成药收入之和占总费用的比例)为衡量标准,综合考虑群众负担减轻、中药饮片帖均费用、优质中药饮片使用等因素。完善特慢病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促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积极构建在线中医复诊、在线支付、线下调配煎药、配送的中医药服务生态圈。
(责任编辑:高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