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基层百姓方便看中医看上好中医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旨在打通基层中医药服务“最后一公里”,回应民生期盼,让基层百姓真正实现方便看中医、看上好中医。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基层是重中之重。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诊疗方面优势突出,是补齐基层短板、提升基层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出台《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强调加快中医药在基层推广使用,推动服务向乡村社区延伸,显著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但也要看到,在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基层中医药也存在城乡标准不一、特色发挥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基层从“有中医”到“有好中医”均有较大提升空间。
此次规范的一大亮点是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将2003年以来分别适用于乡镇、社区的两套规范整合优化、合二为一,在充分吸收十多年来各地中医馆建设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统一了两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药服务领域的标准与要求,提升了城乡间基层中医药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守住了服务质量。
针对“方便看中医”,规范明确要求基层机构独立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进一步夯实中医药服务的基层阵地。同时提出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中成药不少于80种,并至少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等,这些数据都较以往有了提升,从而搭建起方便看中医的基层坚强阵地。
针对“看上好中医”,规范提出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低于20%,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医师至少1名,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在职及退休医师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同时强化治未病、康复诊疗和优势专科建设,这些措施都将让看上好中医得到基本保障。
从扩大服务可及,到守住服务质量,一系列政策接续发力、层层递进,充分彰显了国家以基层为重、以民生为先的坚定导向,饱含着把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真正送到群众家门口的信心与决心,广大基层中医人应勇担使命,为筑牢基层健康防线贡献中医力量。(本报评论员 李娜)
(责任编辑:刘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