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2026版)》印发
明确医院可委托机构代煎中药
本报讯 (记者王青云)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印发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2026版)》(下称《规范》),进一步规范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临床疗效。其中明确,对于煎煮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医院,明确可委托具备煎煮条件和能力的机构开展代煎服务。
《规范》共十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和人员要求、采购、验收、贮藏与养护、调剂、临方炮制与临方加工、煎煮、处方点评、附则等,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组织管理和人员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医院中药饮片全过程管理制度,并分类明确了中药饮片验收、处方审核调剂、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与临方加工、中药饮片煎煮等人员资质要求。
二是中药饮片采购和验收。对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流程、要求予以完善,对麻醉药品和毒性中药饮片采购验收要求予以强调。
三是临方炮制与临方加工。对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与临方加工予以细化并独立章节表述,明确相关概念及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个性化治疗特色,满足临床多样化用药需求。
四是中药饮片煎煮及代煎服务。明确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开展中药煎煮服务。对于煎煮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医院,明确可委托具备煎煮条件和能力的机构开展代煎服务,并建立健全代煎质量跟踪、追溯、监控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保障临床疗效和患者用药安全。
五是中药饮片处方审核和点评。对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要求予以优化,明确发药时应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或指导。增加处方点评专门章节,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味数过多或费用过高的中药饮片处方重点关注,要求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
《规范》明确,其他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管理及各医疗机构的少数民族药饮片管理,均参照本规范执行。
2007年,国家中医药局与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医改工作的持续深化以及中药饮片代煎等行业新业态的出现,对医院中药饮片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须出台政策予以完善和规范。基于此,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对2007年印发的《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
作为参与此次修订的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主任药师曹俊岭谈及修订思路时表示,一是依法依规,整合政策文件。严格遵循国家现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将多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发布的中药合理使用、饮片管理等政策与规范要求统一纳入新版内容,实现管理依据系统化。
二是在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兼顾创新发展。保留2007版规范中人员要求、采购、验收、调剂、煎煮等核心环节的基础框架,保障政策连续性;同时根据行业新需求创新内容,结合中医药发展现状,将处方点评、中药代煎、临方加工等内容纳入,保障群众多样化用药需求,凸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新版规范实现了中药饮片从入院到患者用药全过程的管理。新规的发布,将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提供全面、明确的执行依据,推动行业全流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曹俊岭说。
(责任编辑:刘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