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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方“十五五”规划看中医药发展态势

时间:2026-06-1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李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部发布。

各地锚定“十五五”规划目标,立足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西医结合、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强化科技人才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拓展对外开放格局,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持续赋能中医药事业提质增效,同向发力绘就事业发展新蓝图。

关键词:改革

加快深化中医药改革创新

北京: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天津:打造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市。

河北:推进国家和省中医药传承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山西:扎实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辽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面推进沈阳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吉林: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

黑龙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上海: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

江苏: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传承、创新双轮驱动,大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药交叉创新研究平台,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南京、苏州、泰州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浙江:实施新时代“中医药攀登工程”,推进浙派中医、中药和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探索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医保支付支持政策。

安徽:推动“北华佗、南新安”传承创新。加快省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等重点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重点实验室。

福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江西: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深化中医药文化研究和资源发掘保护,促进旴江医学、杏林文化、“樟帮”“建昌帮”等传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山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河南:持续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开展名院、名科、名医建设行动,全面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能力。

湖北: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传承保护和科技创新,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开展中医药典籍、技术、方药、经验等挖掘保护和转化利用,强化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医药创新研究。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湖南: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打造更多应用场景,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广西:继续推动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设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实验实训中心。

海南:完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投入保障、医保政策、人才队伍、科研创新等机制,建设好三亚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重庆:建设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项目。

四川:实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争创国家级中医重点实验室,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中医医院特色发展。统筹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发展。

贵州: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机制。

陕西: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创建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统筹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建好铜川、安康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甘肃:加大中医药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

宁夏: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争取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

关键词:服务

提高优质中医药服务供给

北京: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强化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天津:推动中医医疗集团化发展,实施中医药强基工程,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增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全健康周期环节服务能力,聚焦便民惠民和数字化赋能,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河北:推动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覆盖全生命周期、全人群的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山西:健全以省级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为引领、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为支撑、县级中医医院全覆盖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建设。

内蒙古: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持续开展援外医疗工作及短期义诊、专家派遣、远程会诊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分层分级推进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促进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辽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鼓励县级中医院牵头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争创国家中医领军优势专科、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

吉林:健全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做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34个,扶持培育省级中医优势专科30个、重点专科91个。

黑龙江:分级建立中医优势专科网络,组织建立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依托5~7个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医诊疗指导中心、共享中药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三中心”项目。建成20个左右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

江苏:繁荣发展中医流派研究与应用,建强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加快推动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建设。强化基层中医馆、中医阁建设,五级中医馆占比达30%以上。

安徽:建设5~6个国家级高峰学科,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优势专科。争创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推进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争创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

福建:强化中医药“防、治、康、养”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药在基层使用推广,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应急和传染病防治能力。

江西:深入推进中医药服务提质扩容,加强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分层级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构建以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其他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山东: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培育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推动中医药临床科研一体化发展,加强重大疑难疾病、重大慢病和传染性疾病等多学科联合攻关。

河南:推进国家和省级中医类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县级中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康复中心优势病种诊疗能力。

湖北:建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创建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优化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

湖南:依托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打造省级中医优势专科集群。

广西: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中医药优势专科。在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实施中医(壮瑶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重点探索在妇幼保健服务、青少年保健服务中的应用。

海南: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优势专科集群。实施中医药强基工程,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以人才为核心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川:优化完善中医优势专科集群,推动基层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发展少数民族医药。

贵州:聚焦中医疾病诊疗能力提升,争取在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上有所突破,分层级抓好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在基层试点应用中医四诊智能辅助诊断,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到2030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人,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达到33%。

云南:建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优势专科,打造中医专科集群,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县级中医医院能力提升为重点,推进中医医院短板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推广使用。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加强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传统知识收集保护和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推广应用,深入挖掘名老中医经验方和经典名方。到2030年,力争80%以上的州(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不低于60%的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陕西:实现市县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服务能力。

甘肃:发挥中医药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等重要作用,加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中医传染病临床救治和科研体系,打造中医药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阁)建设。

青海: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建强优势专科。

宁夏:优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发展中医药、康复、儿科、老年病科等特色优势专科。

新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供给,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关键词:协同

深化中西医协同落地

北京:促进中西医结合。

天津: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中西医协同多学科诊疗体系。

河北: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

山西: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

辽宁:加快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促进中西医结合。

吉林: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推动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及“旗舰”科室建设。

黑龙江:促进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提升中西医协同服务能力。建设1~2个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医院、5~10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培养5000名左右“西学中”人才。

上海: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中西医结合。

江苏: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

安徽:加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

福建:深入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

江西:坚持中西医结合。

山东:深化中西医协同。

河南:强化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打造一批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科室),建设一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中心。

湖北:促进中西医协同,加快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健全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

湖南: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

海南:坚持中西医并重。

重庆:打造一批市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中医特色诊疗中心20个,争创国家级中医药科创平台3个。

四川:促进中西医结合,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中心。

贵州: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

云南:加大重大疑难疾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力度,提升中西医协同救治水平。

陕西:高标准建设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甘肃:提升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示范带动能力。促进中西医协同和民族医药发展。

青海:促进中西医结合。

宁夏:促进中西医结合。加快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健全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

新疆:坚持中西医并重。

关键词:产业

赋能中医药产业升级

北京:大力培育旅居养老、老年教育等银发消费业态,丰富定制化体检、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消费供给。加强中药制剂、名医验方挖掘转化,推动中药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天津:开展中医药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提升中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水平。

山西: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医药产业提质升级。

辽宁:支持本溪建设国家中成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

吉林: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培育国家中医药重点实验室、传承创新中心等。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和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养殖,加强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等新药研发、转化和应用。

黑龙江:加强中药制剂挖掘转化,促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培育中医药领军人才。聚焦中医药领域关键核心问题和重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江苏:打造高水平中医药交叉创新研究平台,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南京、苏州、泰州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安徽:建设“徽医皖药”集市,培育“新安康养”品牌。壮大中药种质资源库和联合种植基地,擦亮“十大皖药”品牌。

江西:做强做大现代化中医药产业,提升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制造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热敏灸等中医药技术,推动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

山东: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态种植养殖,加大齐鲁中成药大品种、现代中药制剂研发生产,擦亮“齐鲁中药”品牌。

河南:实施“中药+产业”专项,加强中药制剂研发、科研成果转化与中药产业升级,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医验方、经典名方等向中药新药转化,打造豫产道地药材知名品牌企业。

湖北: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中药制造数智化转型,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

湖南: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湖湘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建好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中药材种植,擦亮“湘九味”“仲景”品牌,促进中医药与文旅康养等产业融合。

广东:擦亮新时代南药金字招牌。发挥岭南中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提高中药质量,做强做大中医药产业。强化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及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全面夯实产业链上游供给能力。促进中药院内制剂研发和经典名方成果转化,推广具有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扩大中医药在非中医医疗机构的应用。延伸“中药+”产业链,丰富“药食同源”等健康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广西: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调查及动态监测。实施道地药材全链条提升计划,建立完善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区域特色制剂中心建设,加速“桂制剂”转化。深化中医药与康养、文旅等业态融合,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融合项目。到2030年,中医药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000亿元。  

海南:开展中医药技术、方药的挖掘保护和标准制定,推进优势黎药、南药规范种植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打造中药材中转及加工增值生产基地,推动海南中医药产品和技术“出岛入市”。

重庆: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发展“渝十味”中药材产业。

四川: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壮大现代中药产业,促进中医药与旅游、康养、体育、食品等融合发展。

贵州: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开展中医药典籍、技术、方药和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挖掘保护,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医验方、经典名方等挖掘和转化。实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转型升级。

西藏:实施藏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统筹推动藏医药文化传承、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打造藏医药全产业链。提升藏药材资源保护水平,制定完善藏药材采收、加工、生态种植和规模种植政策,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和替代品研发,布局建设一批藏药材种养基地。加快提升藏药材加工转化率,加快藏药炮制工艺、疗效评价标准化研究,加快藏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藏药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藏药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藏医药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积极培育“藏医药+康养”“食药同源特色膳食”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产品。

陕西: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院内制剂等成果转化,做大做强“秦药”品牌。

甘肃: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提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开展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典验方等研发创新,推动“甘肃方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关键词:科技、人才

强化科技人才建设

河北:深入开展燕赵医学“岐黄赤子”培养工程,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辽宁: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吉林:加强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打造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培育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黑龙江: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5000名左右“西学中”人才,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

江苏:组织实施“岐黄人才”培育工程,遴选培养一批名医大师、复合型创新人才和基层骨干人才。

安徽: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福建:推动中医药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江西: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擦亮江西中医药名片。

山东:评选一批省名中医药专家。

河南: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岐黄工程”“仲景工程”。

湖北:实施时珍人才工程,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推进“西学中”人才队伍建设。

湖南:加大中医药师承教育。

广东:推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打造岭南中医药文化产品。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广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研究,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四川: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培养高水平学术技术传承人和高技术高技能人才。

贵州:实施中医药“黔医雁翔”工程,建设高质量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

陕西:加强基层中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甘肃: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宁夏:培育中医药特色传承人,形成“老中青”衔接的人才梯队。

新疆: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培养计划。

关键词:文化、开放

弘扬中医药文化拓展对外开放格局

北京:推动中药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天津:高质量推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快中医药“走出去”。

吉林: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

黑龙江: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

江苏: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推动中医药对外合作。

安徽:推动安徽中医药“出海破圈”。

江西: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设海外中医药中心,促进中医药产品国际注册和市场开拓。

山东:实施中医生活化行动,弘扬中医药文化。

河南: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和探源工程、“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护理、体育、旅游等产业融合,加快中医药“走出去”。

湖南: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推广力度。深化中医药国际合作,主动融入“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

广东: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打造岭南中医药文化产品。

广西: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推进中医药“走出去”。

海南:促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推动海南中医药产品和技术“出岛入市”。

四川: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加强川派中医药保护传承、宣传普及和对外合作。

贵州:扩大中医药开放发展,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传统医药领域与东盟等地区交流合作。

云南: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

西藏:实施藏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统筹推动藏医药文化传承、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打造藏医药全产业链。

陕西:办好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

甘肃: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中医药产学研用开放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办好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本报记者 李娜)

(责任编辑: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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